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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干警谴责昆明“3.01”暴力案件
发布时间:2014-03-07 10:21:12


    本网讯(黄晓东)  3月1日晚,一伙暴徒持刀在昆明火车站行凶杀人,致使诸多无辜群众伤亡。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得知这一消息后,对暴徒丧心病狂的恐怖袭击感到震惊和愤慨,纷纷强烈谴责这一暴力恐怖案件,并表示坚决支持党中央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措施,更加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把新疆建设得更加美好。

    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阿曼江·卡迪尔说:“多年来,暴力恐怖分子在新疆和内地先后制造了多起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暴力恐怖案件。他们干的是反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罪恶暴行。他们的险恶用心很明显,就是要挑起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新疆社会稳定,进而分裂祖国。他们既背叛了自己的祖国,也背叛了自己的民族,他们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世界的共同敌人。这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维护祖国统一与破坏祖国统一的斗争。”

    执行局执行员阿卜力孜·伊敏说:“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威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中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

    办公室秘书迪丽努尔说:“人民生命至高无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是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暴力恐怖分子的暴行,是对基本人权的严重践踏,是对宪法和法律尊严的严重破坏,是对文明秩序的严重挑战。暴力恐怖分子公然与人民为敌,蓄意破坏各民族大团结,严重侵害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然激起全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和坚决反对,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法警黄晓东说:“暴力恐怖事件阻挡不了我国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步伐。热爱和平、建设和谐社会、维护团结稳定,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传统,谋富裕、求发展、思稳定、盼和谐是当前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有党中央坚强领导,有各族人民同仇敌忾、众志成城的团结奋斗,新疆一定会与全国各地一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一定会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实现中国梦。”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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