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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雷锋” 大学生微博举报协助破案受奖励
作者:潘从武 甘雯    发布时间:2014-03-10 11:45:41


    “感谢你给我们提供线索,协助我们破案。今后一定要确保自身安全。”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副局长赵宏向大学生小李(化名)颁发了奖金,并送上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今年年初,小李发现几个惯偷经常在乌市南昌路一带扒窃。出于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小李悄悄跟踪,秘密拍摄了几名扒窃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并通过微博向乌市沙区公安分局举报。

  乌市沙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对照片进行了比对,查明3人与警方之前掌握的一起伤害案件是同一伙人。该局根据3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在其经常活动的地点加强巡逻布控,于1月16日将3人抓获。经讯问,共破获16起扒窃案件,1起伤害案件。

  为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充分肯定并调动广大市民提供线索,乌市沙区公安分局决定奖励小李。

  受到奖励的小李说:“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没有想到警方会如此重视,而且一举打掉了犯罪团伙,铲除了社会治安隐患,我应该感谢你们才对。”

  记者手记:进入三月,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活动,这是一件好事,说明雷锋精神依然鼓舞着我们。

  但当今社会对学习雷锋精神有种看法——“雷锋同志没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认为学习雷锋精神是短暂的。其实,任何时候,雷锋那种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的品质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所以我们更应让雷锋精神传承下去,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发扬雷锋精神,不是只有到了三月才想起雷锋。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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