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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两男子火锅店消费殴打歇业店主被判刑
作者:邢东伟 沈玉华 崔善红 发布时间:2014-03-12 10:25:43
海南省昌江县两男子陈某忠、谭某龙凌晨4点到火锅店消费,不满店主关门歇业便动手殴打店主。记者3月11日获悉,陈某忠、谭某龙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和一年。 2013年7月25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陈某忠(现年43岁,海南昌江人)、谭某龙(现年28岁,海南昌江人)饮酒后乘出租车来到海口市南沙路36-1号小牛郎养生火锅店附近。陈某忠看到该火锅店还开着门,便强行要求正在准备关门离开的被害人李某泉(现年36岁,吉林人)为其服务。李某泉表示时间太晚不能营业了。陈某忠便动手殴打李某泉,谭某龙见状也与陈某忠一起殴打李某泉。后陈某忠抢过李某泉准备用来锁门的U型锁击打李某泉头部,谭某龙也持一把水果刀划伤了李某泉的左臂手肘。经鉴定,被害人李某泉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忠、谭某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造成一人轻伤,其二人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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