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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税种需要立法
作者:赵晨熙   发布时间:2014-03-12 11:06:33


    “重点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

   3月4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首次公开回应税收法定问题,表示,进入新时期,全国人大将更好地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那么,有哪些税种面临着立法调整?其立法时间表是怎么样的?其立法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地产税

    可能5年内推出

    如果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税“做好立法相关工作”的表述还只是“埋下伏笔”,那么3月9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办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则直接予以了证实,“房地产税法草案正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积极起草当中”。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全国人大明确表示房地产税法正在起草过程中,说明它已经正式纳入本届立法规划当中来。

    贾康预测,房地产税法将可能在5年内推出。

    其实,对于房地产税立法,酝酿已久,最终明确定调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的推进引发了民众的关注热潮,不少细心的民众发现,“房地产税”似乎与以前坊间常谈论的“房产税”存在差别。

    “二者的一字之差确实有着不小的区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地方财政研究中心主任崔军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概念,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税以及整个房地产开发、交易、保有全链条中各种税之外的费,都可以纳入“房地产税”的视野并加以整合,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

    “简单来说,房产税在房地产税的范畴之内。”崔军说。

    房产税

    如何征收成关键

    房产税作为房地产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在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之前,其改革就在高调试行。

    2011年1月,上海、重庆宣布开始试点房产税。然而,两地试点效果并不明显。除了上海和重庆外,至今未增加新的试点地区,2014年住建部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当中也没有任何踪迹。

   “主要阻碍是意见不一致。”贾康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在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后,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都上报了各自试点征收的“技术性方案”,但由于对征收模式和效果争议不断,最终这些技术方案无一被批准。

    对于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房产税,“如何征收”成了很多人最关心的内容,“希望能充分考虑到普通民众的住房需求,老百姓就一套刚需住房还要征大量房产税,实在难以接受。”一位北京市民向法治周末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房产税如何征收?先要决定是针对房屋增量征收还是存量也要征收。”崔军指出,这取决于决策部门的态度,只针对增量征收,出台阻力会小一些;如果存量房也征收,则需要制定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是从套数上进行税率优惠还是从房屋面积上进行,都需要有关部门研究考量。”

    贾康认为,房产税的推出可以考虑先从高端住宅开始然后再逐渐往前推,同时推出伊始税率不宜过高,对短期持有的投机性住房则可实行高度超额累进税率。

    崔军认为,推行房地产税必须注意的关键,就是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等前期“功课”,为房地产税的征管提供数据基础,否则将影响税收的公平性。

    对房屋价值的评估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税的征收,崔军建议应设立一个专门的评估机构去进行权威评估,现在常用的批量评估法等方法也有待进一步研究细化。

    崔军强调,除了房产税,对房地产税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的征收也应细致研究,通过降低税负,实现税负“搬家”的过程,“房地产税改革不仅是加法,而是有加有减,增加持有环节的税负,也要相应减轻交易环节的税负”。

    贾康也建议,房地产税应遵循“公平土地税负,强化保有环节”的原则,在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之外,可以下调过高的住房用地税负,精减流转交易环节税费,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

    环保税

    2014年立法重点之一

    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写进了2014年的政府报告。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公开表示,环境保护税法草案正在起草之中。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税,因此出台环保税是有积极意义的。”崔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开征环保税首先应明确目的,也就是通过征税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这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王力的观点不谋而合。王力强调,征收环境保护税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要使污染者和破坏生态者承担必要的污染治理与环境损害修复成本,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减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通过立法开征环境保护税也是世界大多数国家为保护环境所共同采用的有效手段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有47个国家开征了环境保护类税种,运用税收手段抑制排放取得了显著效果。

    长期以来中国对污染物排放则主要通过收取排污费等方式进行调节,推行“谁污染,谁治理”,但实际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以减免排污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环保费改税是推进环保税的重要内容。”崔军指出,环保费改税后,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将强化征收的法律效力,提高对企业偷逃税额行为的法律惩戒力度。

    其实环保税法已并非首次提起,从2008年开始启动环保税研究工作再到2013年由财政部牵头、环保部和税务总局参与起草的《环境保护税法(送审稿)》递交国务院送审和征求意见至今,环保税在中国已历经6年酝酿。

    据贾康透露,环保税法的送审稿中将环保税设立为“独立环境税”,也就是对污染物排放征收的独立税种,主要包含废气、废水、固废和碳税四类,其中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征税,碳税为针对二氧化碳征税。

    贾康告诉记者,目前环保税中争议比较大的就是碳税,环保法送审稿中将碳税作为环保税的一个税目征收,有人则提出目前减碳技术不成熟,国家尚未确定二氧化碳为污染物并实施总量减排的前提下,应暂缓征收。

    除了征收碳税,对二氧化硫、废水等税率的设定也有待商榷。崔军强调,税率的设定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该物质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有多大;二是造成污染后的治理成本;三是考虑目前已经有多少个税种在对这种物质征税,要相互协调、进行均衡。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环保税之所以多年来推行缓慢,来自地方政府、企业的阻力是重要原因之一。地方政府担心费改税后的财政来源将减少;企业则强调征收碳税等将会增加运作成本和负担。

    对此崔军指出,环保税倾向于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种的形式开征,在中央和地方分成上应适当考虑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对于企业则要激励,设立税收优惠政策,对提高技术、节能减排的企业给予优惠。

    资源税

    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

   “开征环保税是为了保护环境,其实有些现行税种也在扮演着保护环境资源的目的,资源税就是如此。”崔军指出,资源税与环保税两者正好对应着节能减排,“环保税直接指向减排,资源税则直接致力于节能。”

    税务总局正在不断加大力度推进资源税改革。3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改革主要涉及煤炭资源税将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煤炭资源税的征收目前是依照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其中对焦炭按每吨8元至20元征税,其他煤炭按每吨0.3元至5元征税。崔军认为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是“顺应了趋势”,2011年石油和天然气已改为从价计征,税率按产品销售额的5%计征。

    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盐等七种产品,崔军预测今后对价值较高、价格变化大的资源都将陆续改为从价计征。

    在崔军看来,从量计征的资源税收模式缺乏弹性,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也不能体现资源税本身的价值;从价计征,资源价格由市场决定,价格升则多缴,价格跌则少缴,更加科学合理。同时资源税作为地方税种,税收收入将全部留在地方,也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实力,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山西等一些煤炭资源大省已表明改革态度,做好了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准备。一些煤炭企业也表示,在当前国内煤炭市场量价齐跌的情况下,改为从价计征不会给企业增加太多负担,他们希望能把税率控制在5%左右。

   “推进资源税改革要考虑多方影响。”贾康建议,比如对于在生产上受影响较大的企业,政府应当在增值税、营业税等方面出台一些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减轻企业压力。

    消费税

    奢侈品税率尚无定论

    相比前几个正在推进改革的税种,消费税更像是“未来进行时”。在3月6日的媒体见面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坦言“现在还没有调整消费税的条例,只是一些设想”。

    从楼继伟的谈话中,崔军捕捉到了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消费税改革“首先要环境友好,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那些物品要加税”。

    1994年,国家开始征收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楼部长此番表述表明了未来消费税改革的一个大方向,就是赋予了消费税环境保护的职责。”崔军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征收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不过在3月6日的答记者问中,楼继伟提出了消费税改革新设想,针对烟草、油品等可能污染环境的消费品今后不光在生产环节征收,在批发和零售环节也可征收消费税,比如在烟草零售环节征收烟草消费税;油品除了出厂征收消费税,也可在加油站征收。

    崔军认为,这样一来将极大增加烟草等消费品的成本,提高产品价格,会起到一定抑制消费的作用。如果考虑在加油站对油品征收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将从“价内征收”变为“价外征收”,目前成品油消费税是由生产企业代为缴纳,如果改变税费征收方式,税收部分将从成品油的零售价中剥离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成品油零售价更加透明,汽油、柴油的裸税价将一目了然。

    然而,不少民众对此则心存担忧。北京市民李先生就直言:“现在国内油价已经很高了,如果加油站还要多征一道税,无疑会继续加剧成本。”

    西直门附近一家烟酒零售店的店主张鑫向记者表示,如果在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到底是销售商交、还是消费者交?或是二者都交?不管怎样,估计生意都会受到不小的影响。

    作为引导消费的税种,楼继伟也谈到要继续给一些奢侈品加税,抑制奢侈性消费。对此崔军表示赞同,但他觉得应该对奢侈品建立客观评价标准,“我个人认为像私人飞机、游艇这类本身就是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可以增税;但人们喜欢买的LV等名牌包,本身是生活必需品,只因其具有品牌价值所以价格高,虽然也算奢侈品,但不要课以很重的税,因为课以重税使国内价格比国外高很多,很多人去国外购买,反而导致购买力外流”。

    目前对于奢侈品消费税率调整还没有定论,但国内知名奢侈品交易平台——拔草网的负责人分析指出,由于调整范围没有明确界限,很多消费者担心自己有计划要购买的奢侈品会在消费税调整后涨价,因此近期国内奢侈品交易市场恐将再度趋热。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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