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揭秘微信"朋友圈"的生意经:点个"赞"就给"礼"
作者:马超 罗江   发布时间:2014-03-13 13:15:37


    “关注本账号集齐38个赞即可获得千足金镶水晶吊坠!”“50赞送海景双人套餐、免费港澳游,来点赞吧!”近日,不少微信用户发现朋友圈中充斥着“集赞送礼”的广告。

    好友们轻松点个赞就能免费换得大奖?这“免费的午餐”吃得顺利吗?风生水起的“微营销”如何监管?

    知情者称商家目的其实就是骗关注、骗转发、做广告

    “我身边确实有朋友领到了奖品,但奖品和活动信息所描述的不相符。”三亚市民张振豪说,这段时间他的“朋友圈”充斥着“点赞送礼”“集赞送礼”的信息,为获得礼品他也积极转发和点赞,结果却让他很失望。

    “‘集赞送礼’中商品以次充好、货不对单等情况经常发生,部分商家赠送的消费券、代金券也大多要求消费一定数额才可使用,部分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的嫌疑。”张振豪说。

    记者采访发现,部分“集赞免费旅游”的行程充斥购物点,即使有旅游景点也是“乘车浏览”、匆匆而过。记者根据一名网友提供的“集赞赢港澳游”活动图片查询发现,这个主办方为“香港盈先国际旅游公司”的集赞送礼活动被不少网友吐槽:“其实就是购物团,带你去景点也是匆匆而过赶往下一个购物点。”

    “我积极转发、拜托朋友们点赞,好不容易凑够数量,兑换奖品却障碍重重。”海口市民丁昆无奈地告诉记者,自己多次参加这类活动却一无所获。主办方总是在他努力“集赞”时就早早公布了获奖名单;好不容易满足兑奖条件,也常被对方告知名额已满,而当时离活动截止日期还有数天;还有的商家面对用户兑奖要求直接玩起了“躲猫猫”,再也没有回音。

    点个“赞”就给“礼”,商家图的是什么?北京某公关公司的客户经理陈先生坦言,他们承接过一些企业的公众号代理项目,也常替客户策划“集赞换礼”促销活动。

    陈先生表示,商家举办活动的目的其实就是骗关注、骗转发,给产品做广告。信息的不对称给商家和代理方提供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获奖人选可以内定;活动的实际获奖名额往往不如商家宣称的那么多,个别活动甚至根本不设奖项。“微信平台私密性较高,只有好友间能互相阅读各自朋友圈中的内容。互为陌生人的活动参与者由于无法直接沟通、相互验证,很难知晓到底谁获得奖品。”

    0.3元-0.9元 “卖赞”明码标价

    “集赞换礼”还催生了一项新业务——“卖赞”。一些参加“集赞换礼”的商家告诉记者,有专业卖赞群体“抢赞”,在普通用户集齐“赞”之前率先领奖。海口某食品店店主黄珊说,她参加“集赞送礼”活动后发现,获奖者总是固定的几个人。“有微信用户竟然在活动信息发布10分钟内就集满了100个赞。后来才发现有人在网上公开卖‘赞’。”黄珊无奈地表示,获奖的人从来没在这里消费,真正的客户却总是抢不到奖品,为此她受到客户质疑。

    记者登录淘宝网,发现不少做“卖赞”生意的商家,一个“赞”从0.3元到0.9元不等。生意好的店家月成交量竟达到了25000笔。据该卖家介绍,他们有数百个微信号替顾客“点赞”,买家按需购买即可。

    记者发现,有些卖家在“集赞送礼”活动刚出现时建立了若干微信群,将热衷于“集赞换礼”的用户吸纳进来,鼓励大家互相帮忙点赞。随着人数增多,群主便对新成员入群加以限制,在淘宝上明码标价,6元加入一个群。某微信“点赞群”创建人介绍,100人的微信群每次活动能帮成员产生20个至40个“赞”,买家可参考该标准决定要加入多少个群。

    记者支付6元后加入其中一个群,群里的“刷赞达人”互相炫耀“战绩”。记者以请教经验为由与一位群友私聊,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两个月前我花30元加入5个‘互赞群’,这段时间参加活动获得的奖品折合1000元,真是一次投入长期受益。”

    用户权益谁来保护?

    腾讯公司公关部工作人员宋婷婷表示,朋友圈中的“集赞”促销已引起腾讯方面的重视。“微信公众号申请门槛低、易于操作,被许多商家视为成本低廉的广告发布平台。但微信是由熟人关系链构成的私密社交平台,用户体验和朋友圈的环境质量是第一位的,我们不鼓励商家强制或诱导用户将营销信息分享至朋友圈的营销行为。”如果发现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等不良行为,可以通过微信的举报功能进行检举。腾讯接到投诉会立即查实,给予暂停使用或长期封号的处理。

    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春利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只要发布了营销活动信息并注明获奖条件与活动期限,就与参与者形成了要约,必须按约定兑现承诺。如果用户已经转发并集满“赞”,其合同任务已经履行,商家应按约定提供赠品,否则参与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网络营销监管的相关立法比较滞后,朋友圈中的“集赞换礼”是广告还是信息传播,目前仍存在争议。业内人士建议,工商、质检和消协等单位应尽快参照《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对侵犯微信用户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维权。同时,微信用户参与此类活动导致权益受侵时,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便于日后维权。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