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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记者利用职务便利敲诈企业不成获罪入狱
作者:游春亮 邱志红 郭少基   发布时间:2014-03-18 11:38:29


    深圳市三名记者利用职务便利对一准备上市公司敲诈,近日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

  罪分别判处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平某与陈佩某系深圳某证券时报同事,陈佩某、陈培某系姐弟。2013年5月20日左右,罗平某向陈佩某提出某公司正在准备上市,可以利用发布该公司负面消息的方式实施“媒体控制”,进而索要巨额财物。为了实现目的,罗平某、陈佩某、陈培某三人商量,由罗平某负责策划和文稿撰写,由陈佩某负责进度联络,由陈培某负责同某公司交涉并提供收款账号。2013年5月27日至5月28日,陈培某用罗平某提供的一个北京的13681592470电话号码,打电话给被害公司董事会秘书史某某,称掌握了该公司上市的负面材料,随后陈培某将罗平某撰写的一篇带有联合境内外知名媒体揭发该违规操作上市、虚报财务信息、偷税漏税等内容的电子邮件发给史某某,并以此向该公司索要人民币200万元。2013年5月30日,被害公司撤回了IPO材料,中止申请上市,随后亦中止了与陈培某的联系。2013年6月6日,三被告再次向被害公司发去由罗平某杜撰的包含该公司走私、欺骗上市等主要内容的电子邮件,威胁该公司向陈培某与其妻子开办的深圳市思某某策划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事后再支付50万元,否则就将相关材料发布给各知名媒体。2013年6月17日,陈培某、罗平某、陈佩某被抓获归案。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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