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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男子无照驾驶铲车将幼儿碾压致死获刑
作者:邢东伟 沈玉华 崔善红 发布时间:2014-03-18 14:09:50
海口一男子陈某状无照驾驶铲车将路边玩耍的幼儿碾压致死,记者今天获悉,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经查,2012年8月27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状无驾驶铲车牌照从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椰子头村158号沙场往西北方向驾驶铲车行驶。在经过隔壁的98号沙场时,因通电话未查看行车路面情况确认安全,陈某状将正在路边玩耍的年龄一岁七个月的被害人文某苹撞到并碾压。文某苹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发后,陈某状一边拨打120电话寻求医护救助一边与文某苹家人一起将文某苹送至海口市龙泉镇卫生院抢救,之后赶回家拿医疗费用。经警方传唤后,陈某状遂回到案发现场协助调查。破案后,被告人陈某状赔偿被害人家属25万元,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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