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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白云鄂博铁矿原副矿长因受贿罪获刑5年
作者:其其格 范德银   发布时间:2014-03-20 13:31:10


    经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受贿罪判处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鄂博铁矿原副矿长张立志有期徒刑五年。张立志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2001年4月,因为在选购高含量稀土矿石的过程中提供了帮助,时任白云鄂博铁矿生产计划科副科长的张立志收到了某选矿厂党支部书记王某以技术咨询费的名义给予的6万元好处费。

  2009年7月,时任白云鄂博铁矿副矿长的张立志,因为提前告知了矿用电缆的采购计划,某仪表电缆制造有限公司经理方某给他送来了10万元好处费。2012年春节前,方某为感谢张立志再次告知他电缆采购计划,使其顺利投标,为他送来4万元好处费。

  2012年中秋节前,因为承诺帮助安排就业,张立志收到某研究所所长张某给予的1万元好处费。2013年春节前,张某又送来了1万元感谢费。

  据查,张立志在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环节、矿石销售、电缆采购、就业安排等方面受贿,同时以技术咨询为由收取咨询费,12年里受贿7次,共计30万元。

  据了解,2001年9月至2008年4月,张立志每年工资和奖金收入不少于15万元,2008年5月就任副矿长以后,年薪达到30万元。而张立志却说:“我很多同学收入比我多,我在国有企业工作,付出多,得到少。”

  2013年4月2日,张立志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5日被逮捕。案发后,张立志退还了30万元的赃款。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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