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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多举措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3-21 14:37:27


    本网讯(梁锦学 段效亮)  今年以来,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举措,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切实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截止3月20日,该院共受理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51件,已办结48件,所结案件无一上诉,无一信访、缠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家庭生活困难的“三留守”人员起诉的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对已受理的诉讼案件依法简便程序,从快办结。对“三留守”人员申请执行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胜诉的“三留守”人员及时实现权益。

    推行阳光办理。对涉及“三留守”人员案件,优先邀请妇联、老干局和教育机构干部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并尽量采用庭审直播、巡回办案、就地宣判等方式,增加工作透明度。对复杂疑难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新闻媒体等人士参与,共同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并将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对当事人公开,取得其理解和认可。

    依法从严惩处侵害“三留守”人员权益刑事犯罪。加大对侵害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特别是针对以农村“三留守”人员为侵害对象的强奸、拐卖、故意杀人、重伤害、抢劫、绑架、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农村留守妇女卖淫等犯罪,坚决做到依法快审重判。

    积极能动司法延伸服务。法院领导带头,全体法官参与,结合正在开展的“一校一法官”活动、“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采取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手册等多种形式,主动深入农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三留守”人员工作、生活、学习地点,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帮助“三留守”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同时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注重对“三留守”人员维权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同媒体联络,大张旗鼓地宣传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好典型、好案例、好做法,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合力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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