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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含银片盗出金片 金饰加工厂员工盗窃案审结
作者:陈东升 龙轩 发布时间:2014-03-25 10:16:32
为偷出厂里的黄金,温州一金饰品加工厂员工竟通过口含银质焊片换出等量黄金的方法实施盗窃,日前,涉案的最后一名被告人龚某也依法受到了制裁。 受人教唆 偷金转银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龚某在许某(另案处理)的教唆下进入陈某经营的加工厂从事18K黄金执模工作。同时,龚某从许某处以50元每克的价格购得200余克银质焊片,并在工作中通过将一定重量的焊片焊入18K黄金饰件再盗出相同重量18K黄金的方法,共盗得18K黄金160克,价值40000余元。 成功实施盗窃的龚某将其中20多克18K黄金抵给许某作为银质焊片的货款,100多克通过网络销售。 2013年7月24日,在得知其他同案犯被公安抓获的情况下,龚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2013年10月,龚某向老板陈某退还了未销赃的18K黄金40余克,并另退赔38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龚某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其谅解,可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以盗窃罪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老板查出一群内鬼员工 事情回到2012年9月,在龙湾经营黄金饰品加工厂的陈某无意间发现自己厂里生产的黄金饰品在温州鹿城的一家首饰店出售。感到奇怪的陈某向这家首饰店的店主进行了询问,得知该店的这批黄金饰品来源于一外地青年。随后,陈某向店主取得该青年的联系方式。 陈某认为自己厂里的员工作案嫌疑最大,回到厂里的他将员工的手机收了上来,并在其中一位员工李某(另案处理)的手机中发现了同样的联系号码。经过询问,李某向陈某交待了其与其他员工在许某教唆下实施盗窃的事实。而后,陈某向公安报了警。公安机关迅速抓获了许某等人。 据许某交待,因为自己以前在金银加工厂做过学徒,所以知道可以用银质焊片偷换等量的金制品出来卖钱,后其将这种方法“传授”给被告人龚某、李某等5人。 2013年7月8日,许某因此被龙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其余同案犯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加工厂老板陈某表示,其厂里每天上下班都要对每个从事金制品加工的工人进行全身检查,但小偷却想出通过将焊片、黄金含在嘴里带进带出的方法盗窃,防不胜防。 经办案件的法官提醒:这种盗窃方法在金银加工厂可能比较普遍,以此给同类经营者及加工者敲个警钟。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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