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公安> 公安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合肥警方破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
作者:李光明 范天娇 戴陈轶   发布时间:2014-03-25 14:25:43


    一旦遇到有人按门铃,立即停止培训,确认对方身份后方可开门;警方清查时,则称刚来合肥找工作;如果开会时被撞破,则称亲戚朋友之间在闲聊……这是一个传销团伙模拟遭遇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居委会等上门时的应对剧本。

  3月23日,合肥市公安局通报了该市警方近日侦破的一起涉案人员多达1000余人的特大传销团伙案,抓获“区长”程某某在内的核心传销犯罪嫌疑人15人,捣毁传销窝点17处。警方从缴获的许多用于传销活动的培训教材、笔记,为人们解开传销组织运营的“机密”,还有很多新名词是首次被曝光。该传销团伙成员甚至将孩子带在身边作为掩护,以使窝点看上去更像是个家庭;化整为零,分散到数十个小区居住,采取参观游览的方式对传销人员进行流动培训洗脑;从买卖虚拟产品变为“资本运作”……这些新动向折射出传销隐蔽性又“升级”了。

  下线报案牵出特大传销团伙

  这个特大传销团伙的暴露源于该团伙一名下线的报案。大约一个月前,湖北籍男子王某被朋友骗至合肥从事“资本运作”,东挪西借凑齐了69800元交给上线,却没见着一分钱“回报”,于是,他来到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这引起了庐阳警方的高度重视,通过围绕王某展开调查,在庐阳区杏花、杏林、双岗等区域疑似有大批传销人员活动。警方判断这极有可能是一个体系较为庞大的传销团伙,便立即成立“2.10”专案组立案侦查。很快,在庐阳区的“区长”老总级传销人员程某某进入警方视线,其所操控的传销体系散布在合肥市和煦园、金域蓝湾、元一滨水城、荷塘月色、荣成花园等多个小区,以“资本运作”为名,拉拢下线参加传销组织,按照五级三阶制从中获利的传销“老套路”。

  但是,为了躲避打击,这个传销团伙十分隐蔽,不再像以前一样大规模聚集在一起,每个窝点仅有2至6名传销人员,组成所谓的“家庭”,有的传销人员还将孩子带在身边做掩护。在这个传销团伙中,程某某等“老总”级人员从传销人员中物色、挑选亲信担任“大总管”、“自律总管”、“能力总管”、“申购总管”等职务,组成若干个“经理室”,每个“经理室”中的“总管”各司其职,负责对四至六个“家庭”中的传销人员进行培训、发展新人等日常管理,而程某某等人则通过手机来遥控指挥整个团伙的运作。正是这样层级森严、组织严密的“家庭式”管理,使得普通传销人员根本无法接触到程某某这样的“老总”级人员,即使警方清除掉某个传销窝点,对整个传销网络也不会构成致命打击。

  为了彻底捣毁这个传销团伙,合肥庐阳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抓住程某某召集部分“老总”级骨干开会的机会,一举将包括程某某在内的七名传销骨干擒获。随即,根据摸牌的传销窝点,警方对传销窝点进行逐个搜查,捣毁17个传销窝点,抓获程某某等15名传销团伙核心成员,缴获大量传销书籍、银行凭证等物品。程某某等人交代了该团伙以发展虚拟经济为幌子,号称只要一次性投资69800元,一年后便可获得1040万元的超高回报。不到2年时间,已聚集1000余名传销人员,分别来自湖北、江西、黑龙江等地。

  传销人员被抓后竟然给民警“洗脑”

  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公安分局局长孙勇告诉记者,警方从这个传销团伙缴获了许多用于传销活动的培训教材、笔记,能够解开传销组织运营的“机密”,有很多新名词也首次被曝光。

  “我们从事的是政府支持的资本运作!”这是程某某在为传销人员“造梦”时常用的一句谎言。新人来合肥“考察”时,有专人为其“洗脑”;新人加入后,第一步就是为其“造梦”,方法是“聊合肥的发展,让他感受城市繁荣。然后,会带新人去合肥天鹅湖、滨湖参观。

  该传销团伙鼓吹发展虚拟经济、政府重点扶持、资本运作、连锁经营,号称一次性投资69800元,一年后便可获得1040万元巨额回报……而就是这样一个根本经不住推敲的弥天大谎,竟让许多人深陷“一夜暴富”的美梦无法自拔。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传销人员被抓时依旧执迷不悟,竟然为民警“洗脑”,劝民警“入伙”。

  这个传销团伙的核心手段就是造梦。警方缴获的传销物品中有一份“工作总结”,揭开了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该传销组织中每个参加者最低申购一份3800元的“投资”取得入门资格。此后,每申购一份“投资”缴纳3300元,最多申购21份,共计69800元。按照申购份数,划分“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5级。成为“业务员”后就可以推荐人的身份,发展别人来购买“投资”,自己可拿到“分红”,发展下线越多,不法收入就越多。发展下线时,“老员工”谎称,他们缴纳的“申购费”中45%交给国家作为“税收”,55%作为从老总级到业务员级的奖金,只要努力发展27名下线成为“老总”,一年内即可获得提成1040万元。而事实上,所有下线缴纳的费用均被“老总”“业务经理”、“业务主任”瓜分。

  在民警绘制的一张该传销组织网络结构图中,记者发现,该团伙中许多人是亲戚、朋友甚至夫妻,“通过这种方式,将参与者控制住,达到环环相扣的目的。”民警介绍说,谁都不想当最后的接棒者,自然会挖空心思发展下线。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