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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宣判特大跨国毒品走私案
作者:潘从武 段玉莲 发布时间:2014-03-27 13:45:20
记者3月27日从乌鲁木齐海关获悉,3月25日,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向喀什海关缉私分局送达“8.02”特大跨国毒品走私案一审刑事判决书,法院以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哈立德·买合木德、穆罕默德·斯迪克等2人(均为巴基斯坦国籍)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获的毒品海洛因及运输毒品的货车予以没收。 据介绍,2011年8月2日,乌鲁木齐海关所属红其拉甫海关和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对装载6.9吨大米,由巴基斯坦入境的一辆过境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体前端设有暗阁夹层,并藏有大量包装物。在乌鲁木齐海关党组的统一指挥下,办案警员经过四天三夜的监控、跟踪和蹲守,于8月5日13时在吐尔尕特口岸,将准备出境的巴方厢式货车截获,在该车驾驶室与车厢体前部的夹层内查获115包粉末状物品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经检测,藏匿物品均为毒品海洛因,共计590.96公斤(毛重)。 该起特大跨国毒品走私案是我国建国以来海关系统单起查获海洛因数量最多的案件。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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