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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法院化解长达六年纠纷被赞“执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4-04-02 10:11:20


当事人送来锦旗

    本网讯(娄晓东)  3月31日,黑龙江省饶河法院党组办公室迎来山河村党支部、村委会联合送来的“公平公正、执法为民”锦旗,感谢法院彻底化解了山河村长达数六年的土地纠纷。

   李某开垦荒地70亩,并与村委会签订首轮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5年。在此期间,李某将该土地的经营权转包给同村的杨某耕种。2004年,李某15年承包合同期届满,李某要求继续耕种该土地。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村党支部成员参加的会议,确定了原土地承包合同续签20年的续包方案。村委会在没有告知李某续包方案的情况下,于2006年3月6日与杨某签定了该70亩土地的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自2004年至2024。2008年,李某得知后到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撤销与杨某的承包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经两审终审、检察院抗诉、省高院再审,最终判决村委会与杨某所签定的合同无效。该判决生效后,李某向饶河法院申请执行。

  如何执行是摆在法院面前的一个难题,案件审理期间,李某家与杨某家多次发生抢种土地的情况,甚至出现械斗,杨某的女婿也因抢种土地触犯刑法,被立案追究。双方当事人多次去省、市相关部门上访。且李某与杨某本是同村村民,这种纠纷不但损害了两家的邻里关系,更影响村民的团结、互助。为此,饶河法院领导班子决定一定下大力气,争取在执行阶段,春耕之前,彻底化解矛盾,恢复生产。院长柳长军和执行局局长韩凤鸣亲自做双方当事人及村委会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让村委会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通过心理疏导,以“拉家常”的方式,推心置腹地与李某、杨某进行沟通,向其明法析理、分清是非曲直,引导其换位思考。又与当地乡政府协调该案,做好三方的稳定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执行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势利导的说服下,李某深受感动,愿意在该村委会作出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在做通李某思想工作之后,执行局局长韩凤鸣亲自带领相关人员起早来到乡政府协调此案,寻求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该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与村委会解除了土地承包合同,该村委会给予李某15万元的补偿。

  目前,当事人双方已按上述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并握手言和、笑颜以对。李某也对杨某的女婿表达了谅解之意,当地群众对法院的倾力执行竖起了大拇指。村党支部、村委会给法院送来了表达感谢之意的锦旗。至此,这起长达六年的纠纷圆满地画上了句号,引发多方的信访缠访也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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