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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为民情怀暖春风”
发布时间:2014-04-03 11:31:50
因老付行动不便,法官背其下楼。 因老付无法书写,法官指导老付家属填写领据。 本网讯(通讯员 洪凯) 4月2日,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老付在法官的悉心帮助下,迅速领取了2万元司法救助款。 2011年,老付因发生交通事故,右上肢和左下肢被截肢,造成二级伤残。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判决被告吴某赔偿321613.56元。但吴某家庭困难,缺乏履行判决能力。为帮助生活困难的老付,秭归县人民法院经过积极努力,为老付解决了2万元司法救助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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