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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被套用现象猖獗 专家称相关行政部门存过错
作者:王心禾 发布时间:2014-04-16 13:40:52
驾驶证被套用12次 李志如是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毛演堡乡百户寨村村民,持有A2驾驶证。从1981年申请到驾驶证,一直以开车跑运输为生,开半挂车已有多年,这也是家里主要收入来源。2012年底,又到驾驶证年度审验的时候,李志如和往常一样到县交警队审验。工作人员在电脑里查了查告诉他:“你还有一次违章没清,不能审。”李志如仔细看了看违章时间和地点,顿生疑惑。 2012年11月,因为妻子摔伤住院,他一直在家照顾,并没有在违章记录时间里出车,更没有去过违章地点——河南省南乐县。但不缴罚款,驾驶证就不能通过年审,李志如赶紧动身,从河北跑到河南省南乐县交警队缴了这笔罚款,但心里一直打鼓。 2013年审证之前,李志如提前查了违章记录。果然,在他的驾驶证名下又出现8条违章记录。“这一年我一直在家照顾妻子,压根儿就没出过车。”他确定自己的驾驶证被别人套用了。 2013年11月,李志如到毛演堡派出所报警,按照要求提交了各种不在违章现场的证明。目前,该案件仍在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交警大队处理。记者联系到肥乡县交警队,工作人员李建军告诉记者,已经了解当事人情况,因为涉及另外两个省交警部门,正在沟通协查,“去年就已经向河南省的三个县交警部门发送了协查文件,至今都没有回信。” 报案没有结果,李志如的驾驶证还在被继续套用。从报案到现在,又有3起新的违章记录出现,总共11次违章已经产生1500元罚款。 李志如仔细看这11次违章记录,发现涉及到5个不同但非常相似的车牌号,分别是冀D56330、冀D86350、冀J68350、冀G68350、冀DJ6653。除此之外,还有4次违章记录中车牌显示“无”。违章地点多在省道,所隶属的处理机关涉及山东、河南两省四地的交警队,其中7起是山东省菏泽市鄄城交警队,另4起是河南省范县、清丰县和南乐县交警队。 在等待交警队处理结果的同时,李志如也通过个人努力查找违章车辆的车主,但没有结果。“我曾费尽周折,联系上其中一辆车的车主,车主不认。我看到车牌对应的是一辆中型‘时代牌’汽车,确实不是违章记录中显示的类型‘大型汽车’。” 记者联系记录7次违章的山东省菏泽鄄城交警队了解到,2014年李志如曾经到该交警队反映情况,并留下相应证据材料。在记者联系后第二天,交警队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李志如,“确认我确属A2驾驶证被违规套用,决定清除2013年已有的7次记录,并承诺一旦在执勤中再次遇到冒用情况,会第一时间联系我核实真伪。”李志如说。 套用驾照现象频发 驾驶证被套用情况并不少见,多省都发生过,解决办法也五花八门。 2012年5月29日,《生活报》报道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民韦先生和李志如类似遭遇。因能够证明“本人当时不在违法现场”,并对违章签字进行了笔迹鉴定,韦先生的A2驾驶证违章记录被清除。由于没有找到套用人,韦先生依然忧心忡忡。 2013年5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电视台《生活频道》播出石家庄市王先生的遭遇。王先生是单位专职司机,他查询发现自己的A2驾驶证被多辆大车套用,产生16次违章记录。一怒之下,他将其中一辆大车车主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责任,对方举证自己车牌被套用,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最后被驳回。 除了A2驾驶证,其他类型驾驶证也有“中弹”。2009年6月17日,《三晋都市报》报道一个B2驾驶证被4省19个地市199辆车套用的案例。该驾驶证一年当中有522次违章记录,违法扣分57分,无法通过审验,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累驾驶证”。 2013年3月9日《现代金报》报道,浙江交警执勤时查看一位大车司机赵某的驾驶证时,觉得有问题。“29岁,三年前已取得A2驾驶证。而按照最快流程,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一本A2证,驾驶人至少要花4年时间考取。”交警查询驾驶证号发现,“该证信息是真的,但登记的照片与赵某所持驾驶证照片不是同一个人。”面对事实,男子承认所持是假证,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是为应付交警检查,三年前在河南托“黄牛”办的。更令交警惊讶的是,这本被套驾驶证状态为“逾期未年检”,而且未处理记分高达122分。交警调查,涉及车辆并不属于同一单位所有,初步推测,套用该驾驶证的驾驶人至少有7人。赵某因无证、使用假证被公安机关合并处行政拘留20天,罚款4000元处罚。 在没有找到套用者之前,“李志如们”很无奈。 套用是怎么发生的 针对驾驶证被套用的问题,李建军告诉记者,“A2驾驶证可以驾驶大货车等运输车辆,考下来耗时费力,而且需要不少费用。套用了,不仅不用费劲考,记分和罚款都可以推给别人。” 李建军解释,驾驶证被套用,是驾驶证上记录的信息被人不法利用。这些信息被盗用的,一般分几种情形:有的是驾驶证丢失,被别人捡到继续使用,虽然本人可以挂失后重新补办一个新本,但丢失的那本却因没有挂失标记仍然可以使用,原因在于“目前驾驶证版本和交警抽检设备还达不到显示‘挂失’的能力”;另外就是信息泄露,有很多原因,比如年审时曾交由别人代审、曾把驾驶证违规借给别人使用过、不知情状况下被别人使用过等等,都可能导致驾驶证上的信息泄露。“所以,驾驶员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泄露。” 对李志如来说,他并不清楚自己的驾驶证究竟是如何被套用的。他回忆,“驾驶证从1981年申请下来之后,没丢过,也没借出过,但偶尔留在车上没有随身带走”。他承认,自己驾驶的大车有其他司机在轮流驾驶。 “现在盗用驾驶证信息的技术很高明,手机拍一下,办假证的很快就能做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新本。”李建军说。 那么,交警怎么才能辨别核实驾驶证的真伪呢?一位烟台市交警告诉记者,“现在假驾驶证仿真程度很高,用肉眼根本识别不出来,路上执勤的交警手里也没有专门的检验设备。对那些可以现场处罚的违章,比如罚款50元的,交警直接给违章司机开罚单到银行缴纳罚款,扣分就会记在所持有的驾驶证人名下,如果是套证,现场处罚罚错人很难避免;对需要暂扣驾驶证的违章,目前烟台市交警办公系统的交通平台,已经融合了户籍系统,绝大多数都能看到驾驶证和身份证统一下的本人照片,一核对就知道是不是套用。另外,年底审证时通过违章视频,也可以核对是不是本人。” 被套用由谁举证 李建军告诉记者,驾驶员报警后,交警会要求提交证据,包括本人身份证、情况叙述、交警系统查询出的违章记录,最重要的是本人当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村委会开具,然后一起交到当地交警队。如果能被证实确实不是本人违章,就可以到省交管部门把违法记录清除。 为了准备这些证据,李志如没少费工夫。他跑了派出所、村委会、医院、县法制科、市交警队、山东河南四地交警队,“碰钉子的时候多于办成事的时候”。 “目前没有好办法阻止套用。套用因为涉及跨省调查,举证困难,很难给驾驶证本人及时解决问题。驾驶违章信息都由各地交警部门输入到公安网内,虽然整个网络联网了,但我的查询权仅限本地,超出本地和本省,需要我们发协查通知,对方同意并授予查询权限,才能查到。”李建军解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教授接受采访时指出,“套用别人驾驶证,是明显的侵权行为,侵犯了驾驶证本人的合法权益。究竟谁造成了侵权发生,现实中分两种类型,一是单方型,即纯粹自然人制造了虚假资料,套用他人证件;二是混合型,即自然人有过错,相关的行政部门也有过错。就驾驶证套用而言,驾驶证信息登记机关、执勤交警都有认真审查、核实驾驶证信息的职责。不是本人驾驶证,不是本人违章,为何能将违章记录在本人名下?相关部门存在过错。” “弄清楚谁侵权了,再考虑如何救济。必须指出的是,自身不知情情况下权益被侵害,却让受害人自己跑来跑去提交证据,不合理。法律应考虑到这一点,想办法先保护受害人,而不是先让受害人承担侵权的不利后果。解决思路是首先中止侵害行为,然后找到套用者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应当是登记机关而不是受害人去想办法解决。”孙宪忠说。 华东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所所长江利红教授对这一观点表示认同。他说,“驾驶证被套用有可能发生在外省市,这给当地交警查清事实带来一定难度,但这毕竟是交警系统内部配合和衔接的问题,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不应当由被套用者承担,而应当依法认定为交警部门的责任,在此基础上通过加强全国驾驶证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建设解决被套用问题。” 孙宪忠分析认为,将套证举证责任置于被套用人,实在是难为他们。登记机关手里掌握着全套的驾驶证本人最初申领驾驶证提交的个人资料,也有每年年审的材料,用这些材料对比着执勤发现违章时的个人身份证、照片、资料,完全可以审查核实是不是符合登记情况,是不是本人的违章。把关身份证、审查核实真实信息,是登记机关、执勤部门的责任。 国外经验值得借鉴 立法保护应跟上 “花几百块钱让假证贩子做一个驾驶证,然后贴上一张新照片就上路”,是套用者最常用的办法。因此,保护好个人驾驶证信息至关重要。李建军告诉记者,“交警信息系统如何保密,并无明确法律法规,交警多是出于职业道德不泄露,并不能保证100%不泄露。” 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文静则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加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立法建设,目前这项立法工作还远不够。“驾驶证被套用,过错有可能来自个人,也有可能来自交警系统、保险公司、银行等很多部门,因为违章、出险、贷款买车、缴罚款等很多时候,公民个人驾驶证信息都会暴露给这些部门,没有立法保护易致信息泄露、假证泛滥,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加强这项工作。” “目前刑法中,有泄露国家秘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侵犯商业秘密等相关罪名,但没有专门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内容。2007年6月颁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对公民信息的保护级别偏低,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对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做了原则性规定,这些规定很难保护驾驶证信息被套用。从实践看,目前仅有银行有专门保护公民信息安全的规定。总之,保护公民信息,仅有零散的立法规定还不够。相比较而言,国外相关法规已相当系统和完善。”刘文静说。 那么,如何从技术角度防范驾驶证被套用? 江利红说,驾驶证套用的问题可以通过驾驶证电子信息化、完善现有的驾驶证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升级的方式进行解决。从日本等外国的驾驶证管理经验来看,通过将驾驶证电子信息化,在一张驾驶证IC卡中记录驾驶员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照片、签名笔迹、驾驶证号、驾驶证有效期、年检记录以及违规记录等信息,同时加强全国各地驾驶证信息管理系统的联网,为执法的交警配备便携式查询仪器(类似便携式身份证识别仪),“确保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能够通过这些电子信息的核对分辨出驾驶证的真伪,从根本上杜绝驾驶证套用现象”。 “还需要加大对套用者的处罚力度。”江利红表示,现有的处罚主要是扣分和罚款,而套用驾驶证,特别是套用大型车辆驾驶证的较多,相对于现有的处罚而言,违法成本偏低,不能产生威慑力。“今后应当通过立法加强对套用者的处罚力度,除行政处罚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6月,公安部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假车牌、假驾照排查活动,严打严查假牌、假证问题。今年4月6日,公安部表示将加大审核力度,核实处理违法的驾驶人与违法当事人是否一致,打击遏制“买分卖分”现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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