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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交警酒驾致一死一伤 肇事者已被刑拘
作者:孙波   发布时间:2014-04-17 14:53:56


    4月初,江苏溧阳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帕萨特撞倒路边行人,致一死一伤。此事很快传遍溧阳,因为肇事司机是一名交警,且酒后驾车。4月16日,记者从溧阳警方获悉,此事已经按程序依法处理,最终以法院判罚为准。

  16日,记者来到位于溧阳煤建路与清溪路路口附近的事故现场。据目击者周先生介绍,开车的交警是溧阳人,可能是酒喝多了,车子失控撞上路人,被撞的两名女子一死一伤。“出事后,我听到交警嘴里喊着‘救人,救人要紧’。”据了解,事发后警方十分重视,先后有十几批人前去现场调查情况。一位居民说,肇事交警姓芮,今年52岁,再过几年就退休了。“现在酒驾查得这么严,老百姓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偏偏作为执法者的交警执法犯法。据说现在公安在内部整顿,但事情已经发生了,整顿也于事无补。”

  随后,记者采访了死者的儿子马先生。据他介绍,母亲姓郑,今年71岁,已经处理好后事。4月1日晚上8点多,母亲和另一位老太出来散步,被一辆私家车撞上,事故发生后,马上有人认出肇事者是警察。当晚肇事者被刑拘,据说是醉驾,15号已被逮捕。“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因为比较敏感,警方是从严从快处理的。亲娘没了,我心里很痛。肇事警察也向我道歉了,他现在也很后悔,谁也不想这样的事情发生。”

  记者从溧阳警方获悉,4月1日晚上8点29分,溧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煤建路与清溪路路口轿车撞人,有人受伤。经调查,当天晚上8点25分,民警芮某某酒后驾驶私家车行至事发地时,将行人郑某某(女)、陈某某(女)撞伤,郑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晚,溧阳市公安局连夜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4月2日凌晨依法对芮某某刑事拘留。据了解,芮某某为常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溧阳四大队民警,目前案件由常州市公安局牵头处理,芮某某将接受法律制裁。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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