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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开车翻车致人受伤 驾驶者不愿负全责
发布时间:2014-04-17 09:08:55
代人开车遇翻车致人受伤 驾驶者不愿负全责 2013年4月18日15时许,被告朱朝汇驾驶GLV109号牌轿车沿长垣县恼里镇公路由东向西行驶,向北右转弯时轿车翻入南侧沙坑里,造成车内的原告受伤,入住长垣县中医院,医治28天出院,原告称被告应负全部责任。被告称因车主喝醉酒无法驾驶,而且是原告要求自己开的,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来源:
长垣县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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