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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药监部门查处一批违法广告
作者:周润健 发布时间:2014-04-21 13:22:08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天津市药监部门近日查处了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近期,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发现药品违法广告共97条次,涉及35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共19条次,涉及10个医疗器械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28条次,涉及7个保健食品品种。 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有4家,分别是广告中标示为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调元大补二十五味汤散”、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御室金丹气血双补丸”、应城市永兴膏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枕医生”和西藏梅邦虫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益寿虫草梅邦虫草梅邦康健宝口服液”。 据了解,以上这些违法广告要么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内容,要么存在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以及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情形。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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