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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叶县检察院“三高”打造阳光案管工作
作者:郑鹤凌 孙星浩   发布时间:2014-04-23 15:19:18


    案件管理大厅作为检察机关的对外窗口,承担着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接待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工作,处于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河南叶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大追求,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检务公开,坚持三个高标准,积极打造“阳光”案管工作。

  高标准建设案管大厅。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建设多功能便民案管服务大厅。秉承“文明、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标准,配备便民设施,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保证了受理分流案件、接待诉讼人员、方便律师参与、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检察服务的五大功能的统一,为到检察机关咨询、参与诉讼的群众、律师以及公安民警等提供整洁、规范的接待场所和高效、便捷的服务。

  高标准制定工作规范。先后研究制定多项制度规范,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文明用语和接待行为,严格工作流程。摆放在大厅显要位置的“指引牌”,方便首次到来的群众快速便捷的找到案管中心服务大厅;“接待意见簿”,是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沟通的平台,对律师和当事人留下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工作人员都会认真查看,定期梳理、汇总并积极改进。

  高标准提高服务水平。设置接待专岗,统一办理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当事人的接待工作,来访人员在大厅可以“一站式”办结手续审核、查询、律师阅卷等所有事务。针对刑事案件审查时间长、节点多,当事人对案件进程不了解容易胡乱猜疑以及案管部门人少事多,部分来访人员排队等候等问题,探索实行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流程信息预约机制和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阅卷、会见承办人预约机制,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提前预约,由案管部门合理安排时间提供案件流程查询、阅卷、会见等,以公开促公正,以科学促高效。为了让该项举措被更多人知晓,该院案管部门先后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在电视台二十多个频道飞播字幕每天12次循环播出、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告知等手段,增强社会各界对该机制的了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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