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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到濮阳法院调研
作者:冀天福   发布时间:2014-04-23 14:14:19


张立勇与正在立案的当事人交谈。

    4月21日和2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到台前、清丰、范县、南乐、濮阳市华龙区5个法院,和候庙、濮城、中原、近德固、马庄桥5个法庭以及高新区综合审判庭,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调研。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树茂等领导陪同调研。

                       “人民法庭要建立党支部”

    21日上午,张立勇一行在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的陪同下,首先来到台前县法院的侯庙人民法庭,查看了法庭开展“三留守”专项活动的展板,并询问法庭办理这类案件的情况。看望了法庭的工作人员,并走进食堂、图书室、活动室,走到菜园边,一个住室一个住室地查看,检查法庭的 “五小”(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建设情况,查看了小黑板的悬挂,审判法庭,调解室,干警办公室使用等情况。与法庭干警座谈,询问每一位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了法庭开展的“法官村长”、党支部建设等工作情况汇报。张立勇认真听完该法庭庭长曹修伟的情况介绍后,结合法庭目前存在的问题,他说:“要坚持‘法官村长’制度,干警的数量少,不够一村一法官是客观事实,但是,我们可以考虑几个村一个法官,并且把法官的联系方式告诉村民,这样,老百姓有了纠纷,群众有了困难,就能找到法官,联系上法官,一定要通过‘法官村长’制度,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法庭一定要建立自己的党支部,法庭建立党支部的目的,就是要时刻提醒法官,你是法官,也是个共产党员,要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工作,遵守党的纪律,忠诚、为民、务实,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随后,张立勇一行到台前县法院机关,实地考察了该院的刑事庭、刑事审判法庭、立案大厅、执行局、院长接访室、网络拍卖办公室,每到一处,张立勇都与正在工作的法官进行亲切交谈,仔细询问他们的案件办理情况。在立案大厅,张立勇与信访咨询、立案审查、开庭排期、诉讼费收取等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交谈,询问他们从事的工作范围、工作流程运作情况。

    下午,张立勇一行到范县法院机关和该院的濮城人民法庭,濮阳市华龙区法院和该院的中原人民法庭进行了实地考察。

                       “法庭要为老百姓服务”

    22日上午,张立勇一行在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天阳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凤兰的陪同下来到南乐县法院近德固法庭。张立勇院长在法庭询问该法庭目前的人员情况,检查了法庭的“五小”建设。当听到该庭庭长杨志鹏介绍法庭干警的作息时间和院机关一样时,张立勇说:“我们要防止法庭机关化和城市化的现象,因为法庭的设立就是为了方便老百姓,老百姓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习惯,法庭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所以,法庭要首先适应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规律才行。”随后,张立勇一行又实地考察了南乐县法院机关。

    在清丰县法院,张立勇出席了在该院召开的由省人大代表、濮阳市各基层法庭院长、廉政监督员、社会法官等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情况汇报,征求大家的意见建议。张立勇在充分肯定了濮阳两级法院的工作后强调:“法院工作一定要找准定位,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自己实际,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四风’;要切切实实、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下午,张立勇一行考察了清丰县法院的马庄桥人民法院,视察了濮阳市高新区综合审判庭。

    在濮阳调研期间,张立勇还就审判、执行和司法改革等问题,征求了省人大代表鲁彦峰、李莉荣、李海轩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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