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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修水县检察院四项措施确保自侦案件质量
作者:李旭   发布时间:2014-04-25 15:09:31


    江西省修水县检察院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自侦案件办案质量,实现案件准确率达100%。

  强化法律意识,转变旧有执法观念。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司法理念;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干警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求下的侦查取证能力、审讯突破能力,以适应新执法环境下自侦工作的需求。

  办案重心前移,高度重视初查工作。针对职务犯罪案件本身存在隐蔽性、智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做好细致全面的初查工作,力争做到在接触犯罪嫌疑人之前和律师介入之前将绝大部分关键性证据收集和固定,为立案和预审做好充分准备。

  正确运用权力,提高固定证据的能力。对于已经掌握的现有证据,充分利用多种手段予以固定、转化,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适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减少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其翻供的可能性,为案件顺利侦破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转变执法理念,重视律师介入的正面作用。转变干警长期以来对辩护律师工作存在的偏见,提高新形势下与辩护律师沟通的能力,在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与辩护律师保持必要的沟通,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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