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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犹检察院多举措加强对"另案处理"案件监督
作者:曹健   发布时间:2014-04-29 14:40:40


    为有效防止“另案处理”成为“另案不理”的情况发生,近日,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突出做好对“另案处理”案件监督工作,采取有效举措加强对“另案处理”案件监督,促进该类案件的规范办理,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该院由侦监部门牵头负责建立台帐、收集信息、联系协调等工作,建立“另案处理”在逃人员台账,及时录入电脑,并定期向公诉部门通报另案处理人员信息及跟踪监督情况;公诉部门在受理案件时与侦监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侦监部门,侦监、公诉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监所部门,监所部门根据要求加强对另案处理人员监督,并按要求提供信息,这样既消灭了监督空白,也避免了重复监督,实现了监督的全面覆盖、无缝衔接。

  同时,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另案处理”案件说明制度,规定公安机关在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时,对另案处理情况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如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有网上追逃信息或所在辖区派出所、单位、村委会、家庭主要成员的证明材料;嫌疑人患有疾病被另案处理的,应有相关医院的证明和病历材料;报捕时尚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说明原因及处理方案等。

  此外,该院加大对“另案处理”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对办案中发现侦查机关相关人员有违法办案情形的,及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并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应的检察建议。对其中构成犯罪的,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反贪、反渎部门,追查“另案处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深挖其背后的职务犯罪。

  据悉,该机制运行以来,该院侦监部门监督“另案处理”立案13件16人,监督撤案3件5人,纠正违法1件,督促上网成功追逃12人次,取得了明显成效。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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