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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帮人钉窗帘摔伤 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发布时间:2014-05-04 11:03:00
男子帮人钉窗帘摔伤 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 2012年11月3日下午15时许,被告李艮梅要求原告马文武帮忙,在鹤山区中山量贩三楼钉窗帘,在钉窗帘的过程中,原告被空中的电线击落摔倒在地受伤。因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艮梅、鹤山区中山量贩二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鹤山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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