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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男子假身份两年租房诈骗20余万
作者:刘志月 宋涛 发布时间:2014-05-07 11:34:27
以假身份付给房东少许租金,谎称待搬家入住后即付清房租及押金,在骗取房东信任后,迅速在网上或张贴小广告发布租房信息,利用所租房屋进行租房诈骗,在两年时间内先后作案30余起,诈骗20余万元。 4月25日,嫌疑人曾某租好房子准备再次“借鸡下蛋”,乘车窜至湖北省十堰市城区时被警方抓获,发生在十堰及周边县市的这一系列新型租房诈骗随之告破。 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今日公布了案件侦破详情。 索要房租余款房东发现房客易主 李女士在十堰市六堰食品沟有一套房子对外出租。3月2日,李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叫“王乐乐”的男子电话,简单咨询后称要到她的房子里实地看房。 李女士便带着王乐乐到出租房里实地查看。双方在谈好房租后,自称叫“王乐乐“的男子爽快地答应长期租住李女士的房子,并称因这两天要忙于搬东西,先交500元押金,剩余房租等这东西搬完后即全部交清。 李女士见该男子挺爽快的,没及多想便答应了。随后,李女士留下了该男子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将房门钥匙交给了该男子,称过两天过来收房租。 3月4日,李女士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出租房找该男子收取房租,可等李女士敲开房门后,发现租住在房子里的并非此前租房的男子。 该男士对李女士前来收房租也感到莫明其妙,房子是前一天从58同城网上看到租房信息后,从一个叫“王乐乐”的男子手中,交了一年的房租及押金共计8200元后租得的。 此时,李女士恍然大悟,原来“王乐乐”在交取少量的押金后,又将该套房子对外发布了租房信息,收取前来租房人赵先生的租金。但这笔钱却根本没有交到李女士的手上。李女士连忙与“王乐乐”联系,而此时,对方的手机已无法打通。 李女士与新租户一起到张湾公安分局报警。 30余起案件嫌疑人指向同一人 警方发现,“王乐乐”租房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系伪造,身份证号码根本不存在。张湾公安分局迅速将该案立为诈骗案开展侦查。 张湾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通过开展视频侦查、调查走访、辨认和信息串并工作,发现自2012年6月份以来,十堰城区张湾、茅箭以及东岳公安分局辖区和郧县、房县等周边县市,先后共发生30余起类似案件,几乎每隔半个月或一个月左右就会发生一起类似案件。 民警发现,这些案件嫌疑人作案手法十分相似,均是预付房东少量的押金,谎称近两天搬东西或家中有事,等过两天将房租交齐。此后嫌疑人便迅速在58同城网、赶集网,或委托中介公司、贴小广告等形式发布房屋出租信息,将该房转租给了他人,骗取他人预付一年或半年的房租和押金后消失。 民警同时在侦查中发现,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采取“移花接木”的手段伪造了身份证复印件,使用假身份进行租房诈骗活动,诈骗成功后即手机关机“玩失踪”。 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最终锁定了27岁的郧县青曲男子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25日上午9时许,曾某被布控守候的民警抓获。 两年时间租房骗了20余万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对使用假身份“借鸡下蛋”,转租他人房屋实施租房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曾某到案后,其手机仍然响个不停,民警接到不少人的电话称要租房。 27岁的曾某系郧县人。因经济拮据,自2012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曾某利用在58同城网、赶集网,或委托中介公司和贴小广告等形式发布虚假房屋出租信息,骗取租金的方式,先后窜至张湾、茅箭、郧县等地,共作案30余起,诈骗获利20余万元。 目前,警方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曾某在实施租房诈骗中,有时一套房子还存在“一房多骗”现象。曾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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