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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举行“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5-12 09:33:58


“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曹红歌)  5月9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法制日报社、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2014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在省高院举行。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法制日报社社长雷晓路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法制日报社、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律师,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树茂,审委会专职委员梁开生,副巡视员、审委会委员周明杰,各中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刑庭庭长参加会议。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立文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背景下冤错案件的防范和纠正”。座谈会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玉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奋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王新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保忠分别从进一步强化审判中心地位、发挥人民观审团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作用、如何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等方面作了专题发言。

    在点评环节,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提出,宪法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从宏观的价值取向、政治结构、政治框架、政治运行等方面去实现的,而刑事诉讼法则是从具体的制度层面上,通过对起诉权、侦查权、审判权等各种刑事司法权力的规范和制约,使人权得到尊重和保障。因此,刑事诉讼法被称为“小宪法”。河南高院面对赵作海、李怀亮等案件,坚持有错必究,这样一种勇气,这样一种胆魄,令人敬佩!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案件的处理,一次又一次刺痛着人们的神经,吸引着人们的眼球,让我们反思制度本身内在存在的结构性的缺陷,让我们看到了改革、发展的目标和路径该怎么去设计,使我们追求的一些法制理想在中国大地扎根发芽,并最终成为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和制度性的架构。从这个意义上将,对这种形式、这种活动的意义,无论如何去进行认识和肯定都不过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在当前法制中国建设这样大的背景下,研讨错案,防范错案,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对于促进我们国家的司法公正,并且推动法制中国的建设意义非常大。这些年来,河南高院在张立勇院长的积极倡导下大刀阔斧,以无畏的勇气、魄力纠正了一批错案,特别是在没有发现真凶,或者死者没有“复活”的背景下,根据案件本身的证据进行评价,纠正了像李怀亮这样的案件,昭示着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逐渐的规范,逐渐的以人权保障司法为重点,严格按照法定的规定法定的程序,依据证据裁判的理念。他同时提出,虽然错案的危害甚大,但只是在审判过程中出现的个别的现象,而不是司法工作的主线,也不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主流。因此,无论我们在宣传,媒体在报道,或者说我们在评价法院的工作上,都不能把错案作为我们刑事司法的一个主旋律来看待。

    最高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张明就如何防范冤假错案谈了自己的认识,他认为,要有效防范冤假错案,首先,要充分认识防范冤错案件的重要性;其次,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无罪推定等理性的现代司法理念;第三,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贯彻客观性证据优先,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第四,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贯彻庭审中心主义。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说,设立“5•9”错案警示日,我们警示什么?从今年座谈的主题看,一个是机制的问题,一个是方法的问题,一个是理念的问题,抓住这三个重点来进行警示。希望这个机制长期的建立下去。当前,就法院内部来说,要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模式,解决好审判与辩护的关系、控辩关系以及审判长地位和作用问题。建立人民观审团,有利于诉讼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公权力运行接地气的问题,符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对这项制度的积极意义,怎么评价都不过分。

    雷晓路社长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近年来河南法院推进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后指出,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一要坚持理念塑造与制度重构同步,尤其要重视把人权保障理念与制度重构结合起来,转变重打击、轻人权的观念,认识到无罪推定、审判中心地位的必要性。二要坚持宏观调整和微观设计并重,要设计一个环环相扣、细致勾连、高度精密的制度体系。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下一个环节必须能发现和纠错,而不是一错到底。三要尊重国情,也要尊重世界文明共识。在诉讼制度设计上,吸收已经成为世界文明共识的诉讼法则,贯彻好无罪推定原则。四要发扬蚍蜉撼大树、蚂蚁吞象精神。在充分认识司法改革长期性、艰巨性的同时,从点滴做起,从细节着手,汇聚成法治进步的长河。他还就新闻媒体如何在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中发挥作用谈了自己的认识。

    张立勇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冤假错案的绝对数量虽然很少,但是造成负面影响时难以估量的。2010年,赵作海错案发生后,河南法院将每年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连续四年举行座谈会反思错案惨痛,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促进全省法院进一步全面贯彻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切实保障人权。

    张立勇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当前,做好冤假错案的防范工作,最根本的是要从问题入手,破除影响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落实的思想和机制性障碍,做到七个必须:一是必须发自内心地尊重被告人人权。要去除被告人的“犯罪化标签”,探索改革刑事案件庭审布局,扎实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二是必须千方百计保障律师的辩护权。要充分尊重律师,保障他们凭证件自由出入法院,保障他们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以及当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的权利,并为他们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三是必须坚决反对和杜绝“形式法治主义”。建立以庭审和直接言辞证据为中心的诉讼模式,解决好证人出庭作证问题,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做到所有证据都要在庭审中出示,所有言词证据都应当由本人到庭陈述,所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都放在庭审过程中调查。四是必须彻底打消思想顾虑,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担负起责任,该宣告无罪的,坚决依法宣告无罪。五是必须尽快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权运行模式。要站稳脚跟、挺直脊梁,依法行使职权,突出法院在司法格局中的权利制约作用,发挥审判权对侦查权、公诉权的监督制约以及引导功能,建立以法院最终审判为标准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六是必须大刀阔斧地推进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合议庭工作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让优秀法官、资深法官多办案,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积极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好审判委员会的审查把关作用。七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把错案责任追究到底。对办错了案件、应当承担错案责任的法官,不论调整到哪个工作岗位,不论在职还是已经退休,一经发现,问责到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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