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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县检察院多举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成效好
作者:刘敏 赵敏 发布时间:2014-05-14 14:59:43
2013年以来,江西省宜黄县检察院根据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多举措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使不捕、不诉的7名未成年人都得到了良好的教育,没有再犯罪倾向,着力提升未检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人刑事案件质量,该院坚持细审细查确保案件质量,在审查逮捕和起诉环节坚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仔细核查,特别是详细核实其年龄、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原因、动机及涉案事实等。同时,对是否有逮捕、起诉必要,坚持做到询问本人、看犯罪主观,询问家长、看家庭教育,询问学校、看在校表现,询问社区和基层组织、看社会表现,通过“四问四看”进行综合评估做出处理决定。 该院还坚持在办案中开展感化教育,在审查逮捕和起诉工作中,充分利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机开展教育感化工作,并在讯问前列出详细的讯问教育提纲,根据不同的情形,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教育;讯问中注意采取适宜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方法,掌握好语气、语速,尽量融洽气氛,拉近距离,并找准感化点,注重用真心、爱心、诚心感化未成年人。 此外,该院坚持定期回访巩固办案效果,为进一步做好帮教工作,对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均建立了回访教育档案,并定期到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家庭和基层组织了解其思想动态、行为举止,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帮助他们增强社会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促使他们成功回归社会。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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