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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尤溪检察院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成效好
作者:詹友珍 胡晓青   发布时间:2014-05-15 14:07:20


    今年以来,福建尤溪县检察院以人权保障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建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修改后刑诉法关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今年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3人,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3件3人,侦查机关均予以采纳,采纳率100%,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执法办案中,注重人权意识,尊重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正确适用强制措施,强化对羁押措施的监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羁押对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的损害。在审查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羁押必要性时,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深入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前科,有无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及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是否系初犯、偶犯,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事实,并听取被害方意见,以确定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对象,并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范围和启动方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开展。

  同时,注重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调配合,制定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跟踪审查,在变更强制措施前,积极向侦查机关、律师、监所部门等广泛征询意见,全面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在押人的表现及不适宜羁押的因素等,提高审查效率,保证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质量和严谨度,达到了保障人权和保障诉讼的良好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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