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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揭秘涉众型经济犯罪
作者:潘从武 姜岚 发布时间:2014-05-15 14:21:15
5月15日是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5日,新疆各地警方启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经济领域内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合同诈骗为表现形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多发高发态势,犯罪手法也不断翻新。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1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受理经济犯罪案件2355起,立案1932起,破案15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3名,挽回经济损失近6亿元。其中,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全区共立传销犯罪案件14起,破案8起;捣毁传销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涉案金额3亿余元。 “近年来,一些非法吸纳公众资金的诈骗案卷土重来,项目更是从以往万里之外看不见摸不着的项目,变身为身边的保健品、家政服务类项目,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专向老年人下手。”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帕热哈提·吐拉洪说,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针对的是社会不特定群体,因此涉及人数众多、范围广,特别是非法集资和传销案件,涉及被骗群众动辄几百甚至上千人,多数属于收入水平较低的弱势群体。由于老年人手中掌握着闲散资金,渴望进行高回报投资却又欠缺有效的信息来源和准确的判断能力,因此成为非法集资类诈骗案件的高危人群。 典型案例: 6年痴迷“健康”神话 “要不是老战友的养老金被骗光了,我还执迷不悟呢。”家住乌市青年路附近68岁的方吉康,说起6年前的经历时追悔莫及,因为他安逸的退休生活,被保健品传销陷阱搅浑了。 6年前的一天早晨,方吉康在早市碰到以前单位的老同事老赵。闲聊中,老赵得知方吉康最近得了高血压和糖尿病,便竭力邀请他一起去参加早晨8时的免费健康讲座。 一到大礼堂,方吉康看见有近千人在听课,他还遇到了不少熟人。 “免费听保健课,免费体检,免费提供健康咨询,还有免费礼品拿,何乐而不为呢?”老赵的一席话加上业务员一口一个“咱爸咱妈”,让儿女不常在身边的老人听着心里暖洋洋的,一场听课下来,方吉康买了一个800元的保健床垫。 这一次听课经历,让方吉康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要听说哪里有健康讲座,他就追随到哪里并购买产品,并且越陷越深。 198元的亚麻酸胶囊、800元的红外线理疗被、1680元玉石纳米枕头、1.86万元的治疗仪……有一天,方吉康老人的儿女发现,家里已被治疗仪器和保健药品所包围,仅保健药品就有50余种,连水壶里都装满了“纳米磁石”。父亲一个月2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大多购买了保健品。女儿将这些产品输入关键词到网络上搜索,很多属三无或涉嫌非法传销。 “简直就像中了毒,怎么说都不听。”方吉康的女儿说,她将这些告诉父亲,可父亲很不情愿并反驳道:“你们就是舍不得花钱,那么多人去听,怎么会骗人。” 吵闹的结果,就是儿女们无奈地妥协。 尽管儿女们也试着改变方吉康,但方吉康就是不听,为此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愿意和女儿说话。 2013年底,方吉康接到老战友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老战友泣不成声地说:“我的养老金全部打了水漂……”直到此时,方吉康才开始醒悟。 原来,那家投资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当地警方查获,公司因管理混乱,资金链断裂,无法还款。已核实受害人60余人,涉案资金1100余万元。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警方提示:看清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种种伎俩 “非法集资”、“传销”、“银行卡犯罪”已成为经济犯罪中最为猖獗的经济犯罪形式,危害性十分严重,不仅直接损坏群众的经济利益,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 伎俩一 名目繁多的传销 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国家融资”、“西部大开发”等名义实施的传销。 2013年,新疆全区数百名群众被传销组织者以所谓国家大力扶持的“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为名,拉到外省从事传销活动。会员缴纳69800元、36800元、3800元三个等级的入门费,获得加入资格。通过不断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并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以企业加盟、做生意、理财、传授致富方法为名的传销。 2013年,传销组织者以“河南省某置业有限公司”加盟商的名义,利用该公司奖励制度,通过虚拟房地产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传销活动。参与者缴纳1万元入门费后成为会员,通过不断发展下线,从中获取高额返利。伊犁、吐鲁番两地涉及人员150余人,涉案资金150余万元。 非直销经营企业以直销经营企业面目出现,布建网点从事传销活动。 2012年,传销组织者在乌鲁木齐市私自创建北京某公司美业部新疆区直销点,以“销售”某化妆品为名,要求加入者缴纳最低8000元入会费,获得会员资格,并不断发展下线。在较短时间内,该传销组织层级就发展到8层以上,参与成员200余人,涉案金额270余万元。 打着“连锁销售”、“代理商”幌子的传销。 2013年,湖南某药业公司发展各级代理商,参与人员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并在其网站上交纳不等金额的会费,申请到5个级别的会员和用户名,成功加入该网站并成为公司代理商,即有资格发展和推荐他人加入该网站,从而获取公司规定的各种返利。该传销网络涉及新疆全区及外地多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人员上千人。 警方提醒:传销组织上线靠下线交钱来不断获取更多的金钱,这是一个充满魔力的“陷阱”。实际上,只有极少数传销头目能够诈骗到大多数人的钱财,广大底层人员根本赚不到钱,只能付出惨痛的代价。 伎俩二 银行卡犯罪 以恶意透支为手段的信用卡诈骗犯罪突出。 2013年,受害人王某通过某QQ群得知有人可代办信用卡,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后与代办人员失去联系,后银行发现有人持署名王某的信用卡恶意透支1万余元。 盗刷银行卡犯罪危害巨大。 2013年11月,新疆克拉玛依市4张银行卡被人盗刷。经查,该犯罪团伙有人负责提供银行卡信息、有人专门制作伪卡,有人提供刷卡套现,团伙成员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系,只要手上有伪卡信息,掌握各个资源的人就临时串联起来从事盗刷犯罪活动。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的犯罪增多。 2013年,以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持他人二代身份证,在新疆全区多地多家银行骗领银行卡,成功骗领银行卡、开通网银业务后可从何某处领取“劳务费”。该案中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获骗领银行卡580余张、网银U盾340余个、他人二代身份证200余张。 警方提醒:当您准备通过ATM机或网上转账时,熟悉各家银行的客服中心电话,不要轻易相信其它电话号码发来的“风险提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泄露银行卡密码。任何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均无权询问密码。千万不可按照陌生人的“指导”进行ATM或网上银行操作,您的钱可能因此落入骗子的腰包。 伎俩三 非法集资 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先后出现了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名目进行“联营入股返利”、租养、代养;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经营权等为名的“购后返租”;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名目的集资。 警方提醒:群众应切记“回报率越高风险越大”的投资法则,不要受高额利息诱惑,对一些回报率过高的项目要谨慎投资。投资前先确认吸储理财的金融机构是否具有该项目经营资格。投资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打“擦边球”,特别是进行股权交易时,应在国家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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