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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告夜市喝酒与人发生争执后打伤对方受审
发布时间:2014-05-16 09:04:33


五被告夜市喝酒与人发生争执后殴打他人受审


    2012年10月29日23时许,被告人刘永波、周青青、刘乐涛、刘光涛、周书涛在义马市香山南街夜市上喝酒与该夜市摊吃饭的被害人李强、张志国、朱小强发生争执,被告人即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后被害人挣脱逃跑,五被告继续追打,直到见到巡逻警察后五人分头逃跑,周书涛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义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李强、张志国、朱小强损伤均构成轻微伤。



来源: 义马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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