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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留美博士患抑郁症故意杀人 获刑十年
作者:卢志坚 扬检宣   发布时间:2014-05-23 13:44:11


    5月19日下午,留美博士王勇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本报4月10日5版曾作报道)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出庭支持公诉,审判长由扬州市中级法院院长蒋惠琴担任。庭审进行3个小时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王勇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起诉书指控,今年29岁的王勇2007年从中国科技大学毕业后,赴美留学深造,2012年获得博士学位并在美就业,其间因生活、工作压力情绪抑郁。今年1月19日,王勇回国探亲,发现亲友、同学家庭事业都很成功,感到极不平衡,遂产生厌世和偏执心理。1月29日上午7时许,王勇趁人不备,用砖块拍击父母后脑、用菜刀割父母颈部,致其父死亡、其母轻伤,后自杀未遂。经鉴定,王勇患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王勇母亲向司法机关提交了刑事谅解书。

  该案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关注,全国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量刑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时,闵正兵就案件的事实、证据,从犯罪构成要件上进行了分析、论证,对被告人犯罪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时,也对该案的法律适用、量刑建议及案件带来的启示进行了释法说理。

  被告人王勇在最后陈述中说,他自己的所作所为已经给家人造成了巨大伤害,再多的金钱、再大的成功,都抵不上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在一起,他尊重法律的裁决,出狱后将好好照顾母亲,一起面对将来的生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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