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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法院开展代表委员集中旁听案件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23 16:26:51


    本网讯(黄宪伟 耿新平 闫玉红)  为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建设,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判工作的了解,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代表委员集中旁听案件”活动。5月23日,该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先后旁听一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和一起房屋所有权纠纷民事案件。

    张某危险驾驶案,经庭审查明,被告人张某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经血醇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7mg/100ml,属醉酒驾驶。张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杜甲与杜乙房屋所有权纠纷案,法官先进行了调解,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过大,调解未果。随后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因案件牵涉协议、合同、公证书等多份证据,相对复杂,案件未当庭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两起案件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征求意见表》上写下了自己的评议意见。代表委员们表示,两起案件庭审组织严谨得体,层次分明,审判人员仪表端庄,思路清晰,业务熟练,驾驭庭审能力较强,体现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同时,他们还指出了庭审中存在的不足,并就如何完善旁听庭审、提高法官素质、增强审判透明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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