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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县检察院不捕回访机制提升办案效果
作者:余传焱 曾莹   发布时间:2014-05-27 14:52:43


    为进一步了解不捕案件的实际效果,加强法律监督,今年以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实行不捕回访机制,把案件监督向后延伸,对促进矛盾化解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依照该机制,对依法作出不捕决定的案件,结案后,承办人坚持回访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周边群众、回访被害人、侦查人员及其他人员,掌握其思想动态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回访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深刻的法制教育,鼓励其悔过自新、融入社会、重新做人;回访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周边群众,帮他们改过自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回访被害人,达到促进和谐的效果;回访侦查人员,分析犯罪原因,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良策。

  特别是对不予批捕的在校学生,定期与学校进行交流座谈,建议学校对当事人不开除、不歧视、不放任。如在办理未成年不逮捕王某一案中,他在原就读的学校感到压抑,想转到另一个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读书,但新学校不接收,帮教干警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其联系,帮助其办好转学手续。随后,办案人员还进一步跟踪回访王某,教育他遵纪守法,安心工作、学习和生活,很好地促进了本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通过回访活动使监督的触角扩大了,也检验了案件的质量及办案效果,增强了办案人员履职意识,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该院副检察长这样介绍道。

  据悉,今年1-4月,该院共对5件不捕案件进行了回访,当事人都表现良好,没有再违法违纪的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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