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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桦南县法院立行立改保障律师阅卷权
发布时间:2014-05-27 14:49:46


    本网讯(张晏博 方健)  5月26日下午,律师戴俊峰到桦南县法院查阅一起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卷宗。这次他没有在刑事审判庭办公室复印,而是在获得办案法官授权后,利用律师阅卷室查询卷宗材料,遇需要直接复印。

    在该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有律师代表提出法院应当为律师办案提供更多便利,充分发挥律师在案件调解、社会管理等方面作用的建议。该项建议得到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院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出台了《桦南县法院关于进一步保障律师阅卷权的意见》,对保障律师查阅、摘抄、复制卷宗材料的阅卷权作出详细规定。并专门开辟30平方米的律师阅卷室,配备2台复印机以及花镜、纸笔和饮水机等设备,方便律师阅卷。此举获得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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