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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检察院三转变“零距离”服务群众
作者:余传焱 曾莹 发布时间:2014-05-28 13:43:37
为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今年以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三个转变”服务群众,解决人民群众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取得积极效果。 变法制宣传的“定点宣传”为“入户宣传”。该院以群众需求为落脚点,变“我要宣传什么”为“群众要我宣传什么”,变广场街头宣传为走村入户宣传,着力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切实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如,该院针对某乡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多的问题,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采取典型案例警示、校园模拟法庭、法制宣传等方式,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群众家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今年1-4月,到梓山乡、贡江镇等地为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和自我保护法制宣传6场,增强了青少年知法、守法的意识。 变矛盾的“事后调解”为“事前化解”。该院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在乡镇基层组织调解不了,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的矛盾及时介入,开展先期调解工作,特别是将容易引起群体性信访事件的资源纠纷、征地拆迁、借贷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列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如,该院在“三送”挂点乡镇发展王某与刘某就建房超出范围的问题存在纠纷,该院从情理角度出发,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表示愿意和解。 变“封闭审查”为“公开办案”。该院以前只是检察机关自身审查、办理案件,现在对部分案件会邀请各方当事人及群众代表参加检察环节的诉讼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和案件相关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杜绝冤假错案。如,该院拟对刘某交通肇事案作不起诉决定前,召开了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律师、案件双方当事人等相关人员参加,并提前公告邀请各界群众旁听。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4月,该院共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24件,“公开办案”3件,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形象,取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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