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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县检察院创新“阳光机制”提升公信力
作者:何丹丹   发布时间:2014-05-28 14:02:47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则意味着权力必须公开、公正、透明、合理,并且被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近日,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创新“阳光机制”,实行“阳光办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该院进一步创新检务公开机制,实行阳光办案,提高执法透明度。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保密情况外,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等内容都可以通过该院案件受理中心进行查询。并且,该院还向社会定期公开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法律文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时,该院以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深化检务公开、阳光执法的核心内容,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广泛开展检察院开发日、法制宣传周、“送法下乡、进校、进厂、进社区”活动,确实加强该院门户网站、QQ网络、手机报等媒体建设,客观、及时、全面的向社会公开工作信息,让民众更多的了解检察工作。

  此外,该院还以统一运用软件系统为科技支撑,构建阳光监督体系,确保做到廉洁、高效、文明执法。通过新系统,不仅实现了检察院内部系统的信息共享,而且还可以实现上下级监管,是是一道坚“实防火墙”。所有案件从批捕、起诉、结案都必须通过统一运用系统,新系统的严格的风险评估、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测等流程,进一步杜绝了“人情办案”“浮动案”现象,确实构建起“内外监督联动、上监管互动、点面防范并动”体系。

  据悉,该院创新“阳光机制”,提升公信力、亲和力的举动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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