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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胎儿非亲生 男方诉至法院获返部分彩礼
发布时间:2014-05-30 13:17:19


    本网讯(舒小燕)  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男方因怀疑女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最终让婚约关系走上终点,无缘缔结婚姻。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30000元。

    2013年2月,原告杨康同被告郑红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互有好感并于3月3日订婚并同居生活,3月27日经医院检查发现被告郑红怀有身孕。因被告郑红过早怀孕,杨康便心生怀疑孩子不是亲生,双方经常因此事发生争吵。 6月14日双方到南昌采集了血样准备做亲子鉴定。6月19日,被告郑红所怀胎儿不幸早产,胎儿夭折,后送死胎至南昌鉴定,证明原告杨康系死胎生物学父亲。

    至此,双方脆弱的感情随胎儿的夭折而彻底消失,争吵不断。故原告于2014年4月24日诉至法院,要求全额返还彩礼10万元,被告答辩称婚姻无法缔结原因过错在于原告,故不同意返还彩礼。

    法官考虑到民间习俗,从情、理、法等不同的角度,不厌其烦的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要求双方换位思考,毕竟姻缘不在情分在,原告也认识到自己确实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双方达成如上调解协议。

    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爱情的基础是信任。两个人要组建一个家庭,彼此的信任是基础,本案当事人如果能多点信任,相信一定能组建成一个幸福的家。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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