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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文私刻公章 两年招工诈骗726万余元被公诉
作者:马岳君 王志堂 发布时间:2014-06-03 14:44:00
伪造公文、私刻公章,两年时间涉案人民币总金额达726.84万元。日前,经山西省阳泉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侦查终结,原山西阳煤集团卫生管理部干部王璐招工诈骗案已被移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32岁的犯罪嫌疑人王璐,女,中专毕业,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娘子关镇城西村人,原系阳煤集团卫生管理部干部,2012年停薪留职。2013年5月,因涉嫌诈骗,被阳泉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依法逮捕。涉嫌犯罪的同案犯罪嫌疑人,阳煤集团三矿通风工区5队副队长,中专毕业,现年42岁,中共党员的赵有富和现年43岁的无业人员康俊华,也同时被提起公诉。 公诉书指控,从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的两年间,被告人王璐,以阳煤中小企业集团招工负责人的身份,目无法纪,虚构事实,与同案被告人赵有富、康俊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招工、帮助他人调动工作为名,有分有合,先后在阳煤集团卫生管理部王璐办公室、阳煤三矿通风工区5队副队长赵有富所在队部办公室、阳泉矿区赛鱼农业银行营业厅、阳煤集团总医院、阳泉市展览馆,以及居住在阳泉五矿水滩小区何生龙和矿区蒙河34号楼的赵有富住宅等处,采用从非法渠道获取的职工招工登记表、招工合同、体格检查表、培训表等公文文书,使用事前非法刻制的阳煤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阳煤集团二矿、阳煤集团新景公司等领导同志的主管图章,对众多受害人谎称阳煤集团高层有人为其说话,骗取受害人信任后,在短短两年时间里,就诱骗郭新亮、张贵平、孟祥达、冯瑞珍、张丽等180人、每人少至1万多至122.3万元不等的所谓招工走关系和工作调动好处费。仅受害人安连爱、张爱棠,在两年时间内就先后15、16次被骗,分别被骗取人民币达88.5万元和122.3万元。此后,被告人王璐还与阳煤集团武保部,对众多被害人实施了上岗前的军事培训和联系阳煤总医院进行了欺骗性体格检查。 期间,王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此前已被她通过非正当渠道招入阳煤的先例人员为例,采取引诱诱骗等手段,称阳煤集团高层主要领导为其说话,能为贾鹏等人调动较好的工作为名,实施诈骗,致使他人屡屡上当受骗。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璐、赵有富、康俊华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公诉。 办案人员介绍说:“目前,涉入案件的仅仅是能够形成证据链的当事人,而一些人上当受骗后,由于各种原因,公安机关在取证时很难找到被害人,有个别人找到了也不情愿做证的也大有人在,如果把这些人包括在内,这一案件的涉案金额、被骗人数会更多,而王璐、赵有富、康俊华等人长时间沆瀣一气,采用虚假招工、调动工作之名,诈骗人数之多,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数额之大,给所在单位造成的社会影响之坏,在全国罕见。” 而另一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用工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老百姓找份工作很不容易。王璐等人也正是利用了老百姓的这种心理,先引诱、后许诺,拉大旗、扯虎皮,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再收钱,唯利是图,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而一些招工就业心切的人,也盲目轻信,致使很多人屡屡上当被骗。因此,欲就业者务必要通过正当渠道,切实掌握准确信息,研判是非真假,避免上当受骗” 。 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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