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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县检察院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效果显著
作者:何丹丹 发布时间:2014-06-10 14:06:12
对涉案财物进行妥善管理,不仅影响到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也影响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还直接影响到检察院的执法公信力。近日,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实现刑事诉讼活动的“人物分离、案结物清”,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组织干警们认真学习了《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和新刑诉法等相关规定,详细阐述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让干警们从思想上树立了安全防范意识。 该院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台账,在移交财物时,对照有关法律文书当场查验核对、登记入册,并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同时还要对所有的涉案财物进行逐一编号登记,载明案由、来源、保管状态、场所和去向,并将涉案财物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按照入库、出库、调用、归档等办案程序及法定时限进行实时、动态化管理。此外,办案人员因业务需求需要调用涉案财物时,须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在专门的登记册上登记调用人、调用时间、调用事由、调用的涉案财物状况、审批人等事项,并由办案人员和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共同签名或者盖章。 此外,为了进一步确保高质、高效的完成规范化涉案财物监管工作,该院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相关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 据悉,该院涉案财物管理室的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院的高度赞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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