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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检察院完善机制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作者:陈雪光   发布时间:2014-06-10 14:37:49


    今年5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先后制定出台《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考勤制度》、《安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从干警执行上下班制度、遵守检风检纪等方面入手,着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这是该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和有力举措。  

  该院根据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时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经党组会研究决定,从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角度出发,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目的,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禁令、条例,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全院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检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新出台的《考勤制度》共15条,规定干警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由政工科、纪检组负责考核,未签到的干警必须事后向纪检组说明迟到事由,并作出检查否则视为旷工。对于迟到、旷工的干警实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与其年终的评先评优相挂钩。

  随后,该院又出台《检务督查实施细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察的方式对干警在岗在位、工作作风、机关会风、内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察,每月通报督察结果。对督察发现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把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通过完善机制建设,干警上班迟到早退的少了,工作期间办私事的基本杜绝了,会风都得到了有效地改进,用制度管人管事初见成效!”谈及这些机制建设是否取得了理想的效果,该院纪检组黄晓昌组长说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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