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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假办微企骗补助 案发退赃又获刑
作者:朱薇   发布时间:2014-06-11 11:03:57


    创办微型企业国家给予财政补助,出发点是鼓励创业、推动经济发展,但有的人却钻法律空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政扶持资金。重庆市彭水县法院近日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查明,2011年,被告人赵某某用租地协议、租房合同等虚假材料设立了个人独资企业彭水县春秋果树种植场,投资人为其本人。随后,彭水县春秋果树种植场虚假支付彭水县庆禄苗木种植场果树、苗木款2.8万元,虚假支付彭水县佳禾农贸经营部化肥、农药款1.1万元,赵某某用虚假交易材料申请微型企业财政扶持资金,2011年12月22日,赵某某获得微型企业财政扶持资金3.9万元。

    通过审理,被告人赵某某在庭上的认罪态度较好,并退还全部赃款,结合赵某某的犯罪情节、危害程度、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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