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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场实为卖淫窝点 内设警报卖淫女被投诉要罚款
作者:马超 马俐 发布时间:2014-06-12 14:57:19
一家以卖淫牟利的浴场,不仅有专门的安全通道通往提供性服务的包厢,为了防止公安临时检查在吧台装有警报系统,而且还针对卖淫女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卖淫女上班迟到或者被嫖客投诉将被罚款等。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浴场经理余某、领班黄某因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5年,通风报信的服务员刘某、陆某因犯包庇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突击检查 浴场小姐跑了一半 2009年10月29日17时许,苏州吴中警方对该区一家浴场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该浴场存在卖淫嫖娼活动。民警第一时间堵住浴场内人员的去路,抓获浴场经理余某、领班黄某、服务员刘某、陆某和9名卖淫嫖娼人员。 尽管民警行动速度极快,却还是有5名卖淫女逃脱,她们是怎么及时逃跑的?余某等人交代了其中的玄机——浴场内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机制”。 据余某交代,该浴场共4层,表面上,一层为收银台,二层为男、女浴区,三层是休息包厢,四层用作员工休息。实际上,提供性服务的“按摩包厢”就在二楼,但是要先上到三楼,再经过安全通道下到二楼才能到达,一般人无法找到,设置十分隐蔽。 更重要的是,浴场装有报警系统,如遇检查,用脚踩一下一楼吧台木柜内隐藏的开关,安装在三楼的喇叭就会响起警报,通知进行卖淫活动的人员立即整理现场并逃跑。这次检查,就是因为服务员陆某在警方检查时报警,才造成多名卖淫女逃脱的。 管理严格 被嫖客投诉将罚款 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浴场分工明确,经理余某负责招聘卖淫女,并确立了针对卖淫女的请假、着装、定期分成等管理制度,又聘请黄某担任领班,负责直接管理和向客人介绍卖淫女。 浴场提供两种按摩服务,一种是正规按摩,另一种则是160元的“敲背套餐”(即性服务),这占到了浴场收入的一多半。客人洗浴后至三楼包厢休息,黄某直接进入包厢问客人“要不要敲背”。若客人需要,就由“技师”(即卖淫女)带客人去2楼的隐蔽包厢。技师以服务次数计算收入,每次分成90元,每10天结算一次工资;其余70元,除了用于每月支付黄某3500元工资外,剩下的都归余某所有。 余某还规定,技师有两套统一服装,每天中午12点半前上班,晚上12点下班,夜里有4人值班。技师们“上钟”(即接待嫖客)有默认顺序,基本原则是前一天接待客人多的上钟的顺序靠后,反之就靠前。技师若上班迟到或被嫖客投诉将被罚款,并把上钟顺序向后排,管理十分严格。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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