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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侦破10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作者:孟伟阳 忻文珂 发布时间:2014-06-12 15:34:37
今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与上海市环保局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全市公安与环保部门之间的情况通报、案件移交、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以有效加大联合查处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 4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在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三个月的缜密侦查,在宝山区罗南镇一举捣毁一个非法回收加工废矿物油窝点,缴获废矿物油100余吨,抓获涉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污染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肖某等6人。 经查,肖某等人在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油渣废物经下水道直接排放至附近鱼塘,造成鱼塘水域和周围土壤受到污染。 自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上海市公安局坚持以民生警务为导向,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出重拳严厉打击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污染环境犯罪,集中侦破了一批重大案件,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据统计,2013年6年至今,上海公安共侦破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 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犯罪主体来看,一些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为了减少正常的处置费用,将危险废物擅自交给无经营处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处置;从作案的手法来看,有的犯罪嫌疑人在厂区或附近非法挖掘无防漏措施的坑池倾倒、掩埋废弃物,有的是直接将废弃物排放到河流、下水道,还有的是随意将废弃物倾倒在垃圾场、无证的堆场以及偏僻的路段。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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