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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哨”陆俊减刑1年公示 2012年被判5年半
发布时间:2014-06-13 08:55:11
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北京二中院6月10日的公示显示,2014年6月5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陆俊获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为由,建议对其减刑1年。 2012年,足球裁判陆俊此前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5年半,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陆俊减刑案件的公示 为了确保减刑案件的审判质量,落实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我院对罪犯陆俊减刑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罪犯陆俊,性别男性,出生日期1959年3月19日。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现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2014年6月5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陆俊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一年。 公示期限自即日起五日,即自2014年06月10日起至2014年06月14日止。凡对该罪犯减刑有意见者,请于公示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信件请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收,邮编100164,或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87553138、87553116。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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