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律实务>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坚持群众路线 保持血肉联系
作者:汤大锋   发布时间:2014-06-16 15:41:35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坚强有力,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繁荣稳定,人民就幸福安康。”要求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对西藏作出“八个更加”的重要指示。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同志多次强调:“要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着深厚感情做好群众工作。”作为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与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奋力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一、站稳群众立场,进一步认识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法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执政60多年来,正是在亿万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下,实现了民族解放、国家独立,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西藏和平解放6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在西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之所以在西藏历经风雨、岿然不动,关键就在于我们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可以说,没有西藏各族群众的支持,没有各族群众的拥护,没有各族群众的参与,党在西藏就不可能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

    实践证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这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胜利的根本所在。从现实情况来看,当前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也是好的,广大群众对党是拥护的。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党员干部背离执政为民的宗旨,与群众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对群众的感情越来越淡薄,对老百姓的疾苦视而不见;有的“坐在车上转、隔着玻璃看”,摸不到基层实情,听不到群众呼声,与基层和群众的心理距离越拉越大;有的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颠倒了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的主仆地位,有的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站在了群众的对立面等等。这些问题虽是极少数,但却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对待,坚决纠正。我们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强化群众观点,真正站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立场。只有这样,才能保持鱼水般的党群干群关系,才能筑牢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会更加牢固。

    二、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既是边疆民族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又是反分裂斗争的主战场、敌对势力和十四世达赖集团破坏捣乱的重点地区。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牢牢抓住群众路线这一治边稳藏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坚持把干部驻村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好方法,把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好途径,把城镇网格化管理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好载体,把创建“先进双联户”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好抓手,把领导干部“结对认亲交朋友”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好作风,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试金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的“鱼水”深情,构筑起了反分裂斗争的铜墙铁壁和钢铁长城。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继续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亲近人民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策于民,在群众中汲取营养、智慧和力量,真正与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践行党的宗旨,进一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又说,“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这铿镪有力的语言说出了中国共产党人一个最朴素、最坚定的政治理念,这就是:“执政为民”。西藏经济发展起步晚、底子薄,自我发展能力弱、公共服务水平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较低,目前还有80多万贫困人口。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维护各族群众根本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更多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坚持每年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让全区46.03万户、230万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房屋;着力扩大就业,西藏籍应届大学毕业生实现全就业,动态消除了城镇零就业家庭;健全社保体系,提高医疗养老保险等12项民生补助标准,为全区各族群众免费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5567名孤儿实施了有效救助,全面启动了五保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爱心工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包”政策,延伸扩大到15年等等,这一系列重大惠民利民的举措,使各族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发展稳定的成果,发自内心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始终把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开展群众工作的关键。要以“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的态度,抓实做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项工作,小到柴米油盐酱醋茶,大到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城乡居民增收、就业再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问题,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一件一件抓,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让群众切切实实得到更多实惠,从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形象。作风体现党的形象,关乎党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堵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从我区实际来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四风”问题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我们要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观点,筑牢理想信念,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严格落实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真正做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定自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良好形象。

    五、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制度问题更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就必须健全完善群众工作的制度体系,努力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建立健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把“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并长期坚持”落到实处,联村、联寺庙、联“双联户”,进村入户、结对认亲,定期深入基层,零距离接触群众,点对点深入群众,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手把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建立健全民情反映机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政协委员社情民意调查制度,拓宽人民来信来电来访渠道。要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采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民工工资、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迅速加以解决。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积极邀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村民代表等直接参与监督评议党员干部,将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纳入有效监督之下。要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将每个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并在评优评先、提拔重用上优先考虑,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发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同时,要制定规范“三公”经费有效办法、干部职务消费和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遏制干部特权行为。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促进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六、坚持清正廉洁,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内腐败现象深恶痛绝,腐败是人民的公敌。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高调反腐,是民心所向,让人听之振奋,闻之感慨。要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使人民群众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认识到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到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认识到自己在党的事业建设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从而摒弃“观众”思想,增强参与意识。要保持对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取信于民。要坚决查处涉及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努力“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只有我们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人民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人民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作为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与各族群众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力量。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