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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亟待法制教育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林玥   发布时间:2014-06-17 13:25:14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被称为“天之骄子”、“栋梁之材”的大学生更是被社会寄予厚望。然而,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一部分大学生却为了种种私人利益铤而走险,不惜断送了自己美好前程,最终难逃法网,不禁令人扼腕。

  2014年6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三亚市检察院获悉,目前三亚在校大学生犯罪日渐突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201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有31人,其中2010年1人,2011年5人,2012年7人,2013年10人,2014年(1月至5月)6人。

  网络化涉黄化犯罪倾向明显

  检察官分析认为,当前大学生犯罪具有网络化、智能化犯罪倾向明显。有些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通过扫一扫附近的人“交朋友”,骗取信任后实施盗窃和骗取钱财。还有一些大学生存在涉黄犯罪问题。

  在2011年至2013年间,三亚学院的吴某,利用微信结识三名被害人,再先后盗取被害人的手机,价值为12000元。琼州学院的钟某,利用在电信兼职机会,欺骗电信CRM系统管理员为其设置管理员权限,非法为41张电信卡充值79000余元,并在淘宝网上售卖。同是琼州学院的卞某,为了能获取更多黄色视频的权限,在网上多次上传淫秽资料。

  “2010年至2012年间三亚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为零,2013年至2014年5月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4人,均为盗窃类犯罪。”检察官分析介绍称,女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

  记者了解到,这类女生家庭条件一般,为了追求金钱、贪图享受,当家庭经济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时,就通过盗窃犯罪获取金钱。在2014年4月,三亚学院的刘某,趁同学外出之际,窃取同学电脑变卖后得赃款3000元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和手机等。

  “大学生犯罪的作案地点、对象、类型相对单一。这类案件绝大数发生在大学校园里,侵犯的对象也多是同班或同校学生,而且多数是侵财犯罪。”办案检察官说,由于对学校环境十分熟悉,对同学们的作息时间也了解,选择的作案时机较为准确,因而屡屡得手。

  据介绍,在校大学生犯罪中,使用暴力案件也时有发生。暴力犯罪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受不得半点委屈,一旦心理失衡,就用暴力解决问题。琼州学院的牛某,因与寝室同学发生口角心存不满,就邀约社会闲散人员对该同学进行毒打伤害。

  强化法制教育塑造健康人格

  检察官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将会是各种矛盾、各种热点问题的集散地,大学生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预防大学生犯罪变得更加重要。

  “预防大学生犯罪最根本办法就是针对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创造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和氛围,达到治本的效果。”检察官强调。

  由于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原因作用下的综合产物,也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因此,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针对大学生心理发展不够成熟的特点”,办案检察官认为,学校要有意识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咨询机构,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引导大学生控制情绪,消除其人格障碍,提高大学生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与此同时,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要尽快加强和改进高校的学生管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网络,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围不健康因素对大学生的影响和干预。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对大学生犯罪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法律效果为基础,以政治效果为原则,以社会效果为目的,采取人性化的帮教手段,挽救这些失足青年,使他们能够重新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办案检察官说。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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