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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成立广西首个环保法庭
发布时间:2014-06-17 09:49:07


    本网讯(覃媛媛 李丽)  6月12日上午,广西鱼峰区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和鱼峰区委书记董凌共同为环境保护法庭揭牌,市中院院长赵志军、鱼峰区政法委书记丁旭等参加了揭牌仪式。

    环保法庭有四大特点:一是“三审合一”的集中审判工作方式。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类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集中审理。二是专家出庭提高资源环境案件审判水平。在高校聘请两位环境技术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以提高资源环境案件的审判水平。三是环境恢复性司法机制。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改善、减轻或者消除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危害状态,建立资源环境案件的恢复性司法机制。四是环保案件执行回访。案件承办法官必须不定期到污染现场进行回访,查看实际履行判决的情况,一旦发现消极履行或者敷衍了事,就按规定启动恢复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执行。

    罗殿龙指出,多年来,鱼峰区法院各项工作都敢于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勇为人先,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及阳光司法工作方面,一直走在全区乃至全国前列。此次鱼峰法院环保法庭揭牌成立,开创了广西资源环境案件审判改革之先河。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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