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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挽回恋情拘禁女友闺密并试图强奸领刑
发布时间:2014-06-18 13:54:50


    本网讯(饶彩云 聂金林)  河南小伙刘辉与相恋三年的女孩本已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在遭到女方父亲的极力反对下,女孩毅然提出分手。为见到女友,刘辉竟把女友的好闺蜜骗到宾馆非法拘禁,并企图强奸。最终不仅没能挽回远去的恋人,自己也身陷囹圄。2014年6月18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因感情纠葛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刘辉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家住河南省上蔡县现年29岁的刘辉,在杭州务工时,与万年县的女孩曹某相识并相恋三年,两人感情不错。2013年年底,刘辉来到曹某的老家万年县汪家乡向曹某的父母提亲时,却遭到曹某父亲的反对,为此曹某也听从家人的意见向刘辉提出分手。为了挽回这段感情,2014年正月初四,刘辉再次来到万年县想见到曹女,却被曹的家人拒之门外。在万年苦苦守候几天的刘辉一直未能见到曹女,此时刘辉想到曹某有一位关系密切的女同学朱某也在万年工作,便电话联系,想通过朱某把女友曹某约出来见面。

    2014年2月9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刘辉谎称自己和曹某在宾馆等她,将朱某骗到万年县城东方宾馆301房间内,随即让朱某打电话邀曹某出来见面。曹某表示因天气下雪明天才能来县城见面。见状刘辉便强迫朱某留在宾馆房间里陪着他,直到见到曹某为止。朱某不同意,试图逃出房间,于是刘辉就用随身携带的一根衣服腰带反绑着朱某的双手,在捆绑过程中,刘辉发现朱某与女友曹某很像,便将朱某扑倒在床上轻吻、抚摸,并脱掉她的裤子至膝盖处,朱某不断叫喊、反抗,并在刘辉的左手背上咬了一口,导致刘辉强奸没有得逞。为此刘辉很生气,还拿出小刀威胁朱某:把你杀了都没人知道,这可是一家没有监控的宾馆。之后刘辉强行拿来朱某的手机登录朱某的 QQ与曹某聊天,并一直守在房间门口,不让朱某离开。直到次日上午8点30分左右,曹某打电话告知朱某已经来到县城后,才让朱某离开宾馆。朱某离开后立即报案,当天晚上万年县公安局干警在曹某老家的网吧里将刘辉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辉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因遭到对方反抗而未能得逞,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具有未遂情节;被告人还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同时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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