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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执行局长杨照民到巧家法院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9 09:26:36


    本网讯(何有财)  在反恐大背景下,全国法院对公务用枪使用管理问题提到新高,在全国开展了一次“公务用枪安全大检查”活动。云南高院高度重视,分组深入基层法院逐一检查。6月16日,由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杨照民任组长,与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刘力军等组成的公务用枪安全检查组到巧家法院检查指导工作。昭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家升陪同检查。

    检查组对该院现有枪支、弹药数量、存储和使用情况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此次公务用枪使用管理大检查活动主要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主,发现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对存在问题积极整改落实,严格公务用枪使用管理,加大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强化理论与技能结合,消除安全隐患。

    杨照民针对公务用枪使用管理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司法警察要懂枪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理论培训和学习,清晰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执法范围,明确在什么状态下用枪;二是要会用、敢用枪,对枪的性能、构造要熟悉,要维护好枪支,加强技能训练,提高实战能力,在关键时刻要敢用枪、能用枪;三是要管好枪,工作中不能怕麻烦,认真做好交接手续,规范台帐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枪支管理不出问题。

    巧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松围绕公务用枪使用管理工作,就巧家县县情、法院院情、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廉政建设等工作向检查组作汇报。

    听取工作汇报后,杨照民对巧家法院工作给予肯定。他表示:该院班子及法官队伍精神状态好,有充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工作作风实,对审判执行、思想政治等工作抓得牢;管理精细,人性化管理与自我施压结合,制定了相应激励机制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效果明显;发展前景较宽畅,班子、队伍团结,善于思索。

    杨照民结合巧家法院工作情况,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振奋精神,缩小与优秀法院的差距;二是进一步谋划发展,确立清晰的发展目标,提高司法公信力,打造自己的典型;三是进一步精细管理,加强案件、安保、队伍的管理,防止犯低级错误;四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措施进行宣传推广,树立良好法院形象。



责任编辑: 何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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