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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数量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开审
作者:莫小松 孙晓梅 张勇进   发布时间:2014-06-19 13:32:4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凌文宽、凌云志、梁建雄、闭智强、梁志光等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据悉,该案是广西迄今为止破获的数量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当场查获毒品海洛因280块,共计净重97851克(97.851公斤)。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2月3日,由凌文宽提供资金、由梁建雄出面,租下南宁市江南区金康天合时代小区10栋1105号房作为毒品藏匿和转运分销的窝点,并由梁建雄居住及看管。同年6月11日,由凌文宽提供资金给梁建雄购买一辆二手汽车用于运输毒品。当晚22时许,凌文宽驾驶一越野车到龙州县的中越边境从越南人“阿远”(另案处理)处,赊购毒品海洛因98块,并独自驾车运回南宁市交给梁建雄存放于梁租住的房内。6月13日上午9时许,在凌文宽的指使下,梁建雄驾车将98块毒品运至

  普罗旺斯小区附近的加油站,赊销给闭智强。闭智强拿到毒品后指使梁志光驾车在前探路,其则驾驶搭载98块毒品海洛因的轿车在后行驶,前往广东佛山出售。

  2013年6月21日,凌文宽驾车与梁建雄一起去购买毒品,到崇左市后,凌文宽让梁建雄在市区下车等待,自己独自驾车前往龙州县的中越边境再次从“阿远”处赊购280块海洛因。当晚23时57分,凌文宽在驾车返回崇左的途中怀疑遭到跟踪,便打电话叫其哥哥凌云志前来接应,凌云志随即驾驶一面包车赶到响水镇附近汇合。碰面后,凌文宽指使凌云志驾驶装有毒品海洛因的轿车先返回大新县再绕行天等县、隆安县等地后前往南宁,自己则驾驶面包车到崇左市区接上梁建雄后直接返回南宁。

  6月22日6时许,凌云志驾车行至南宁市白沙大道与壮锦大道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其驾驶的轿车上查获毒品海洛因可疑物280块(共计净重97851克)。同时,公安机关在南宁市一酒店抓获凌文宽,并从其越野车上查获毒资3179910元人民币。随后,公安机关先后将梁建雄、粱志光、闭智强抓获,并从闭智强居住的房中查获了自制猎枪1支、子弹17发、毒资1420000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凌文宽、凌云志、梁建雄、闭智强目无国法,明知是毒品而实施贩卖、运输,应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粱志光明知是毒品而实施运输,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闭智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应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刑事责任。闭智强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由于案情较复杂,庭审结束后休庭,待合议庭进行合议后再择日宣判。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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