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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市检察院"三个环节"实现队伍"零违纪"
作者:杨金坤   发布时间:2014-06-19 15:33:14


    近年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不断加大从严治检力度,紧紧抓住案前、案中、案后三个环节,实现了检察队伍“零违纪”。

  办案安全监察员在案前进行安全提醒,在初查、立案阶段,就侦查手段手续是否齐全、强制措施是否得当、安全预案是否切实可行等进行提醒。

  该院实行案管、纪检监察、检务督察“三位一体”执法办案,要求干警严格执行上级院制定的《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

  纪检监察部门案后重点抓检查监督,每案终结后,该院及时对监管情况进行总结评析,逐案制作《案件监督管理报告》,并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部门。同时,通过对外发放“执法执纪监督卡”和对案发单位、案件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等形式,听取和掌握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等对案件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遵章守纪、廉洁自律情况的反映,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干警不违法违纪。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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